这个是这样的,你签租房合同前,你有权不把房租给任何人,使用权在你
你签完合同收了钱以后,按合同期限,只要对方一直交租金,使用权在对方,即使你想解约,也得人家同意,人家不同意,你就必须继续履行合同到期限
合同期限到了,你就有权利收回了,这是正常情况
这个租户明显是不好说话的,好说话的早拿两个月赔偿搬走了,如果到时候她一直赖着不搬家,很难弄的,你把她拽出去,她说打人了打人了,你扔她东西到外面,她找你索赔
【 在 kezhifeng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很理解
: 房子出租期间,房东可以提前解约吧,支付违约成本即可,同样租客也可以提前解约
: 至于买卖不破租赁,买家继承了合同,同样可以支付违约成本解约啊,怎么会有那种赖着不走的情况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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