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大的问题居然买卖前都不计划好解决之道,这交易咋谈的啊。这要是企业责任,估计具体执行的当事人都要被追责问责了。。。
买卖不破租赁,这个官司不好打。
【 在 byethen 的大作中提到: 】
: 买房遇到个糟心事。
: 1.10月份签的买卖合同,同时卖家通知租户搬家。租户答应配合,但没约定具体解约日期,由于租户搬家时间未定,买卖合同约定买家继承租约。
: 2. 房子售出后,租户有配合找新房子,12月房子过户,历时两个月,过完户后租户称仍没找到合适的房子,拒绝搬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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