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子的合同中,交接房子状态是什么,落实到纸面。
如果约定是空房交房,那么和租户解约由上家负责。形成无租约空房状态,交接验房。
如果约定是带租约交房,那么租到什么时候,上家应该如实告知且无重大隐瞒;然后三方约定一个时刻交接租约。约定那天之前房租交上家,哪天后交下家。
你约定了后一种。那法律关系是下家和租客的权利继承下来,然后下家和租客谈如何解约。关键点在口头承诺解约没有落实到纸面,现在没法了。
我十来年前买房的情况,上家有租约的。约定是空房交接。
期间租客找房子和搬离有点麻烦,要求延期一点点。我不想和租客直接形成法律关系。
最后经过中介协调,处理方式是把买卖的交割时间、向后延期了半个月,实现空房交接。
(因为卖家相当于多收了十天到半个月房租。把大体相当于十二天房租的钱(月租取整)补偿我,从尾款扣除。)
【 在 byethen 的大作中提到: 】
: 买房遇到个糟心事。
: 1.10月份签的买卖合同,同时卖家通知租户搬家。租户答应配合,但没约定具体解约日期,由于租户搬家时间未定,买卖合同约定买家继承租约。
: 2. 房子售出后,租户有配合找新房子,12月房子过户,历时两个月,过完户后租户称仍没找到合适的房子,拒绝搬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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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zea FROM 58.37.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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