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合同都不会签。
正常是,过户或者卖家拿到全款后(你们怎么协商都可以),卖家必须在某一天(比如,过户后2天;拿到全款后2天,你们商量)交房给买家,如果没有按时交房,每天卖家支付n元的违约金给买家(违约金也是你们商量)。没有交房前,尾款在中间账户,每晚一天,你就可以多得一天违约金。
正常的买家,肯定会要求一个符合自己利益的违约条款。您这种,卖家晚一天交房,你收一千元违约金。着急的是卖家。谁知道,卖家居然把这个给摘出去了,还让你觉得他厚道。段位很高!
总之,你和租户没有半毛钱关系。租户和卖家有关系,和中介也有关系,唯独你可以摘清。你却偏偏相信卖家是好人,说中介坑人,租户难缠,真佩服你!
这里面,从各自立场出发,卖家可以说租客难缠,中介也可以这么说。你完全可以不和租客打交道,却把自己置于要和租客打交道的地步,还说卖家好,租客坏。
租客也是倒霉,要和你这个不清楚的房东打交道!
【 在 transpencil 的大作中提到: 】
: 尾款没用啊都在资金监管里面,腾房了人家就还是拿到了,也就晚几个月
: 发自「今日水木 on FNE-AN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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