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纯一知半解,银行把抵押物收走并不代表你的借贷关系就解除了,抵押物偿还你的借款后,剩下的借款你接着还,抵押物灭失,又不是你的借贷关系灭失,你该还还得还,不还就上失信人
【 在 smilewave 的大作中提到: 】
: 结论没错,但是类比并不恰当。信用卡是纯信用融资,没有抵押物。
: 房贷是有抵押物的。贷款不还了,银行也就是把抵押物收走,但是抵押物已经没了,银行也拿你没辙。这种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抵押物灭失,民法典没有规定,原则上贷款人是不用承担责任的。
: 但是以大部分银行的坑爹尿性,贷款合同里大概率会有抵押物灭失需要补足抵押物的条款,所以你该还的钱一分都不会少。
: ...................
--
FROM 106.1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