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劳务报酬“一次”是这样规定的:
对劳务报酬所得是按次征收的,是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
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纳税人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可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地税务
机关申报纳税;从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向境内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税务机关申报
纳税。纳税义务人变更申报纳税地点的,须经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纳税人每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不超过1000元的(含1000元的),按预扣率3%全额
计税;每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1000元以上的,按税法规定计算纳税。
对于劳务报酬所得预缴的税款于年度终了后一个月内到代扣代缴单位主管税务机
关提出申请,经税务部门审核后,给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对在取得劳务报酬时已经按3%预扣税款的纳税人,按照“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项目
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可办理汇算清缴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1.按照规定,税务机关在次年一月份内集中受理纳税人上年度预扣税款的汇算
清缴申报工作。
2.纳税人在汇算清缴办理退税时,需按税务部门规定按年申报、分月(次)自
行填报“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提供聘用单位支付劳务报酬的证明、劳务(合同)协
议书、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纳税人的身份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填写退税申请,由原税
务机关办理退税。
3.纳税人在汇算清缴办理补税的,可由纳税人在原税务机关中任选一地税务机
关办理补税。
4.税务机关受理上述退税申请后,按照退税管理的审批手续,经审核批准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纳税人执税务机关开具
的五联收入退还书到当地国库办理退付税款现金手续。
5税务机关应于次年一季度内办理完纳税人的退付工作。
超过1000元不到4000元的,减除800的费用乘以20%,计算应纳税额。
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乘以20%缴纳个人所得税,超过2万元加征五成,超
过5万元加征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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