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凭这一句话:
“只是说书稿升级比较满意,其目的是鼓励作者”
就说明yurennet是奸商了
大家一定要记住,写书不是雇佣
如果是雇佣的话,雇方需要按时支付工资的
所以雇方可以说一些鼓励的话
但是写书是按合同办事,双方按合同完成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如果质量不合格,但是在接收书稿时表达了与质量合格类似的含义
那么就相当于作者已经完成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根本不存在“鼓励”的说法
btw:
对于发表写书广告中大量使用“招聘”,“招聘作者”一词
我认为在主观上就已经涉嫌欺诈了
如果是招聘的话,就应该是指适用于劳动法的按月付工资
(计件工资也应当按月结算)
而不应当是适用于合同法的写书
报纸、杂志上向来只用“征稿”,而不会用“招聘”字样
【 在 alle (北京森林~蓝色忧郁)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在给我的信里避而不回答frisk的申诉,反而要求调查“黄河”,
: 此举是因为无话可说故而要转移大家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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