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事已至此,睡觉要紧。我们倒头睡去,一宿无话。我恍恍惚惚又做起prison break的梦来,我又成了scofield,把刀架在典狱长脖子上,把他塞进衣柜里,然后领着一帮亡命之徒在下水管道里爬呀爬,爬到疯人院,顺利地救出 Burrows,进了医务室,万分惊险地顺着高压电线爬出高墙。我心情那个激动啊,想模仿The Shawshank Redemption的Andy,在风雨交加的夜晚,跪在污泥里,张开双臂,仰天长啸。突然一个拳头飞了过来,整个世界天旋地转,眼前一黑,倒了下去。等我醒来,眼前黑乎乎的一片,想要叫喊,发现嘴巴被封起来了,然后发现双手被反绑。搞了半天,原来我不是scofield,我是被绑架的典狱长!
然后我惊醒了,这次是真的醒了。看看时间,已经9点了。我坐在榻榻米上直发愣,我不知道到底哪个是梦境,哪个是现实。到底是我被人绑架,还是我越狱成功,到底是scofield被人骗了钱,还是我在下水道里爬。我这才真切体会到生活的离奇和荒唐,比起最有想象力的剧本还要出人意料。这样的事情居然让我碰上了,我感觉很兴奋,甚至感到幸运,摩拳擦掌要把他捉拿归案。这种类似的感觉不止一次出现,比如2年前在北京丢了钱包,所有钱和证件都没了,身无分文,我却一点不沮丧,因为抓住了一个小偷,跟他关进警车里周游北京,事后还常常拿来炫耀,津津乐道。这次好了,又让福尔摩斯碰上一个离奇失踪案,非得搞个水落石出不可。张三也许是个老奸巨猾的骗子,不管他作案多少次,从未失手,可摊上我这种心态不太正常的人,算栽在我手里了。借《水浒》里孙二娘的话说, “饶你奸似鬼,吃了老娘的洗脚水。”。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咱就走着瞧吧!
我起床刷牙洗脸,吃了两片面包,喝杯牛奶,还听了一会儿《李敖有话说》的录音。然后,我走到里屋,叫上李四准备去警察局报案。李四正半躺着看着笔记本。而王五已经不见了,今天虽是除夕,他还得打工。而李四请了两天假,本想好好过年的,但现在,他关心的恐怕不是如何过年的问题了。
李四招招手,示意我来看点东西。我凑过去一瞧,他正在逐条查看浏览器的历史记录,然后把两条记录指给我看。记录显示,在周四周五两天,有两个地方被人用Yahoo map搜索过好几次,一个在丰岛区的巢鸭,一个在北区的滝野川,都离这里不远,而且搜索信息包括几丁目几号,我俩一商量,觉得他很有可能跑到这两个地方之一去了。这下好了,起码大概知道他的藏身所在。看来这骗子比起scofield差远了,起码连浏览记录要删掉也不晓得。
于是我跟李四说,带上你的笔记本,咱们报案去。两个人也不知道警察局在哪,连“警察局”日语怎么说也不清楚,就带上张三留下的一点资料,一台笔记本,一本日汉汉日双向词典,一本みなの日本語中级就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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