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起因:我教的一门科技论文写作课程主要面对大二学生,成绩构成由平时成绩+课程大论文组成;但是有4个大四学生因考研申请免听,平时上课未参加,只提交了课程大论文,考虑到大四学生有考研、毕业压力,成绩评定时我采用了课程大论文成绩作为期末成绩。
现在,学院认为这样评定成绩有问题,“自修”的学生成绩也应该包括平时成绩,准备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
我该怎么办?教师在评定成绩的时候难道没有一点自由裁量权吗?针对不同的学生制定不同的成绩评定方法不可以吗?
请大家给点建议吧,很苦恼。如果出了教学事故,什么评优评职称都没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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