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法庭证据,你有时间么。比如水木上的帖子。比如你验证一个水木的帖子到法庭证据级别,你觉得你要花多长时间?或者您只信任验证到法庭证据级别的帖子? ”
这个转进有科普价值,我稍微展开说说逻辑和证据标准在现实世界中的应用问题。如我前面说的,不是每个场合都需要用科研和法律的严格程度去对待,就是在法律和科学体系下,证据标准也会因事情严重性而变。
比如,民法证据标准是preponderance of evidence,正反方的证据,一方有稍微优势即可做出判断,但是到了刑法领域就变成了超越合理怀疑,也就是说一方证据有优势还不行,必须强大到能排除所有合理怀疑才能做出判断。也就是说,刑法案件的证据标准更高,下结论更难。这个是和事情的后果相关的,刑法涉及后果比民法一般来说要严重的多,对证据、逻辑的标准也越苛严。
科学家一样有extraordinary claims require extraordinary evidence准则,下大结论越大越离奇,需要的证据必须越强大。这个也是依据下的结论的后果来决定。当年我上科学哲学课时讨论过这个问题,如果实验结果达不到想要的说服力,可以选择发吗?很多科学家会选择把结论弱化,当作一个pilot experiment来发。也就是说弱证据对应弱结论。这是很多科学界的外行自己竖靶子打科学的一个方式,说科学有重复危机有各种各样不精确,其实科学严谨性之一并不是体现在能不出错,很多研究是探索性的,但可以为后人进一步跟进提供思路;它的严谨更多体现在结论和证据程度相匹配,强证据强结论,弱证据弱结论。证据和逻辑只是相对更可靠的体系而已。一群外行要自己做一个科学稻草人推到神坛,然后拉下来踩,自己批斗的很开心,其实和真正科研没有什么关系。
回到论坛帖子的问题,论坛发言当然没有必要用科研的证据标准对待,因为后果并不严重。像我也只是偶尔回母校论坛来看看,有心情灌水说两句,一般情况,我肯定没有那么闲去指出一个个逻辑错误,也没必要。
【 在 slowslink 的大作中提到: 】
: 首先,真搞科研的不关心什么鬼科学哲学。
: 其次,你说了这些波普尔的东西,说明你真没系统学过科学哲学。科学哲学后一半吧,费耶阿本德这些人搞后现代,基本上都是否定波普尔这套理论。波普尔这套理论本身就有问题,把科学当成白色巨塔一般纯洁,说白了确实带了不少外行人的YY。话说我们的院士喊出,没办法重复实验,也算是打脸了。更何况科研这个范围,说白了和形式逻辑一样,可以适用的范围非常窄。
: 你可以法庭证据,你有时间么。比如水木上的帖子。比如你验证一个水木的帖子到法庭证据级别,你觉得你要花多长时间?或者您只信任验证到法庭证据级别的帖子?
: ...................
--
FROM 107.15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