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朱的“为我”
墨子的“兼爱”
犹如两个极端
我个人比较喜欢儒家的“中庸之道”。
兼爱更像是佛家里,顿悟成佛以后的一种状态,多情乃佛心,只有人人修炼成“佛主”,才有对众生的悲悯之心,才能在心中拥有兼爱的能力。所以墨子太理想化了。
而杨朱又太现实了,完全摒弃了人作为一种有情感的与动物有差异有灵性的生物,陷入了一种生物境界和逻辑境界中,变得十分功利。
【 在 abanda (儒家已死,幻家当立) 的大作中提到: 】
: 杨朱为我论
: 杨朱的人生哲学只是一种极端的“为我主义”。杨朱在哲学史上占一个重要的位置,正因为他敢提出这个“为我”的观念,又能使这个观念有哲学的根据。他说:
: “有生之最灵者,人也。人者,爪牙不足以供守卫,肌肤不足以自捍御,趋走不足以逃利害,无毛羽以御寒暑,必将资物以为养,性任智而不恃力,故智之所贵,存我为贵;力之所贱,侵物为贱。”
: 这是为我主义的根本观念。一切有生命之物,都有一个“存我的天性”。植物动物都同具此性,不单是人所独有。一切生物的进化,形体的变化,机能的发达,都由于生物要自己保存自己,故不得不变化,以求适合于所居的境地。人类智识发达,群众的观念也更发达,故能于“存我”观念之外,另有“存群”的观念;不但要保存自己,还要保存家族、社会、国家;能保存得家族、社会、国家,方才可使自己的生存格外稳固。后来成了习惯,社会往往极力提倡爱群主义,使个人崇拜团体的尊严,终身替团体尽力。从此遂把“存我”的观念看作不道德的观念。试看社会提倡“殉夫”、“殉君”、“殉社稷”等等风俗,推尊为道德的行为,便可见存我主义所以不见容的原因了。其实存我观念本是生物天然的趋向,本身并无什么不道德。杨朱即用这个观念作为他的“为我主义”的根据。他又恐怕人把存我观念看作损人利己的意思,故刚说“智之所贵,存我为贵”;忙接着说“力之所贱,侵物为贱”。他又说:“古之人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杨朱的为我主义,并不是损人利己。他一面贵“存我”,一面又贱“侵物”。一面说“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一面又说“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他只要“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这是杨朱的根本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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