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讲的前一半,我认同。可证伪性不是科学认识的充分条件,迷信可以证伪,但它不是科学。
但是,后一半仍不能认同。不可证伪,并不能说明认识是不科学的。可能因为成本、难度、条件等方面的限制,在现实中无法证伪。但我们仍然可以通过其他手段证明认识是否具有科学性,例如实用性。
所以说,可证伪性与认识的科学性之间,属于非充分非必要条件,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
【 在 molar 的大作中提到: 】
: “充分不必要”是不对的:
: 有可证伪性的,未必是“科学认识”;
: 没有可证伪性的,肯定不是科学命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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