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证伪性”和“现实中无法证伪”不是一回事儿。前面说了,可证伪性是一个纯逻辑标准,跟“现实中”有没有法,没有关系……
然后,在一般意义下,“实用性”标准不适用于这里。一个在逻辑上就“不可证伪”的命题,你是无法验证其“实用性”的。比如经典案例“心诚则灵”。
而反过来,一些在现实中有“实用性”的例子,比如某一种常见的麻醉术,实践可以证明其有效性,但是因为在原理层面,现有科学理论尚且不能确切知道其明确的作用途径。所以,这是一个“实用”但不“科学”的例子。但是不管咋说,它是具有可证伪性的,这药打进去,那人是睡了还是不睡,在逻辑上是可证伪的,虽然(在逻辑上)这很trivial……
【 在 dragonfly112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讲的前一半,我认同。可证伪性不是科学认识的充分条件,迷信可以证伪,但它不是科学。
: 但是,后一半仍不能认同。不可证伪,并不能说明认识是不科学的。可能因为成本、难度、条件等方面的限制,在现实中无法证伪。但我们仍然可以通过其他手段证明认识是否具有科学性,例如实用性。
: 所以说,可证伪性与认识的科学性之间,属于非充分非必要条件,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
: ...................
--
FROM 111.20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