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都散了吧
【 在 sumyxue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你可以证明不是这次引发的,散播有害物质还振振有词?
: 发自「今日水木 on SM-N9500」
按你这逻辑,以后谁要得了肺癌,可以指辆车说是几年前闻了排放的尾气导致的。怎么说呢,脑子是个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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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38.*
假如你抽烟,你会在公共场合经别人好言二次提醒后继续抽么?
还是选择会置之不理,然后发现被拍恼羞成怒,发表一系列无素质言论及泼人不知名液体?
本来可以好好解决的事情,彼此都在逐步升级,为什么你会反复强调应该由被迫吸二手烟的人喊停?最终你的结果不就是吸二手烟就该体谅别人的不文明、情绪不好以及不理智么?
你可以这么希望,大部分人可能最终也选择了忍让,但有人没体谅,也没毛病…
【 在 aihua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抽烟。
: 可我不能保证一辈子没有不文明,情绪不好,不理智的时候,
: 我可不想一点小事被人拍上网,全国都知。
: ....................
-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 11」
※ 修改:·phl618561118 于 Apr 4 13:44:32 2021 修改本文·[FROM: 219.236.18.*]
※ 来源:·最水木 客户端·[FROM: 219.236.18.*]
修改:phl618561118 FROM 219.236.18.*
FROM 219.236.18.*
本来在公共场合抽烟的行为都够恶心的 你有抽烟的权利 别人也有排除吸2手烟的权利 要抽滚回家抽 没人管你 还恶心吧唧的泼人家一身油 一个成都恶心大叔的形象跃然纸上 干嘛不在公共窝尿拉屎呢 成都中年男人比成都中年女人还恶心
【 在 flyingjerryc 的大作中提到: 】
: 成都苦心经营的文明旅游城市形象毁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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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0.184.124.*
室内抽烟就是欠抽。
【 在 aihua 的大作中提到: 】
: 其实我也不清楚,问题的关键不在这。就算法律不允许,而有人犯了,只是轻微的犯法的情况下,旁边的普通人有没有执法权,立即强迫别人就范,拍视频,传网上,类似大字报的这种批判方式。社会不应鼓励这种形式。群众斗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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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cut188 FROM 114.252.32.*
FROM 114.252.32.*
所以你先认为抽烟是对的,所以才有了你后面反方过不过分的解释;
你这是预设立场推导结论,是立场决定了结论
【 在 zyd 的大作中提到: 】
: 首先,在成都餐馆不算不准抽烟的公共场所
: 所以在餐馆吸烟没有不对,除非餐馆明确贴了不准吸烟的标志。这和学校,影院这种政府规定不准吸烟的公共场所不一样
: 如果政府没说这不对,那谁说了算,你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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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yoyo2006 FROM 101.4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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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是不文明行为,是违法行为!国家已经在2011年出了公共场所禁烟条例,明确了28个大类的公共场所属于严谨吸烟的边界和范围。成都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没有理由不遵纪守法,派出所和稀泥的做法是严重违法行为,有法不依,应该时候追究其相关责任!
【 在 aihua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于抽烟是不文明的行为,我没有异议。
: 其实我们的分歧在于,面对不文明的行为,在提醒无效后,我们是不是有权,对着别人一直手机拍摄,言语打扰,并且事后未经他人允许,将视频上传到网上,让这件事的当事人全国皆知?
: 要知道,普通公民没有执法权,就连恶性事件的罪犯,就算是杀人犯也是要保护个人隐私信息的(上通缉令的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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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xwin FROM 219.142.146.*
FROM 219.142.146.*
不管有没有规定,本青不吸烟确实觉得有人在旁边吸烟很煎熬
【 在 aihua 的大作中提到: 】
: 哪一条法律写了饭馆不能抽烟?日本地铁车厢里都不能说话的,你们想把成都变成日本那样文明而死气沉沉的国家?成都市的第四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一)托儿所、幼儿园及青少年活动基地;(二)医疗机构的候诊区、诊疗区和病房区;(三)各类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阅览室及师生集中活动的场所;(四)会议室;(五)影剧院、歌舞娱乐厅、录像放映厅、游艺厅(室);(六)室内体育训练、比赛、经营场所;(七)图书馆的阅览室,档案馆的查阅室,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科技馆的展示厅;(八)邮电、金融机构、大中型商店(场)、书店的营业场所;(九)市内公共汽车,民航、铁路、长途客运的售票厅、等候室;(十)市人民政府确定禁止吸烟的其它公共场所。本条第(五)、(六)、(七)、(八)项所列公共场所及第(九)项规定的等候室,可以设置有明显标志的吸烟室(区),并报爱卫办备案。【 在 sanford66 的大作中提到: 】: 明明是政府的责任,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官员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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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6.97.*
对错是由公开的法律法规来决定的
抽烟如果是在比如电影院,那当然是错的,有法可依
但是这里既然没有法说不可以,为啥就是错的?
我还觉得烟和毒一样该完全禁止呢。但是政府不禁。不能怪人做政府没有禁止的事情。
【 在 yoyo2006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你先认为抽烟是对的,所以才有了你后面反方过不过分的解释;
: 你这是预设立场推导结论,是立场决定了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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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212.207.*
你这就是明确的造谣了
网上搜下
国家有个送审稿,没有明确批准执行的
【 在 xwin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只是不文明行为,是违法行为!国家已经在2011年出了公共场所禁烟条例,明确了28个大类的公共场所属于严谨吸烟的边界和范围。成都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没有理由不遵纪守法,派出所和稀泥的做法是严重违法行为,有法不依,应该时候追究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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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zyd FROM 222.212.207.*
FROM 222.212.207.*
一个是法律
一个是社会习惯和道德。违反道德也可以谴责。
【 在 zyd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错是由公开的法律法规来决定的
: 抽烟如果是在比如电影院,那当然是错的,有法可依
: 但是这里既然没有法说不可以,为啥就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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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iuxiaoran FROM 223.104.210.*
FROM 223.104.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