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中地老们应该都还记得《四世同堂》里的丁约翰,在英国府做洋事,给富善先生摆台的,虽然不认得英国字,说话也不多,但是通身都是地道的英国府洋气,赢得了势利眼的大赤包两口子少有的真心仰慕。
丁约翰的地道气质,在书里绝对是第一名,书外面我只见过同款,也没有超越他的,精准把握了英国府元素的全部细节和精髓。
丁约翰虽然不认得英国字,但是创意十足地用中国话学会了英国话,
“…英国话,我差不多!你就说黄油吧,叫八特儿;茶,叫踢;水,是窝特儿!…”
街坊孩子长顺一下子就学会了,甚至还能融会贯通,回家跟他外婆说,猪油是“白八特尔”。
丁约翰是讲究的,骄傲的,懂仪式感的。马褂外头罩着旧西装,桌上摆着圣经和空咖啡罐,脸刮得很光,背挺得很直,眼睛永远不敢平视,在英国府住惯了,绝不会没气质地大声说笑。去拜访他的朋友冠晓荷的时候,总能拿点彰显自己洋资源的英国府黄油和洋酒,那气场让大赤包两口子感觉到了是英国公使亲临。
丁约翰是有信仰的。世代基督徒,他爹死于义和团,所以他打小被收进英国府做事。虽然几个洋奴都盼着中国吃败仗,但是冠晓荷和蓝东阳是不在乎谁来赢中国的,反正谁赢了舔谁;丁约翰就不同了,他死活是只跟定英国府的,之前亲善日奸冠晓荷,是因为日本人英国人都是洋人组的,后来英国竟然跟日本人开战了,丁约翰这个英国府遗民转不过这个弯儿,疯了。
虽然丁约翰英国府气质很地道,但是他和另外俩不地道的,还是各有遗憾的。
丁约翰毕竟没文化,“没有幼功”,神往英国但是不认得英国字,他的主人富善先生跟穿长衫的教书先生瑞宣用英国话聊天做朋友,可是没有搭理过他,他只能找自己的朋友冠晓荷展示英国风度。站队洋人但是这么一直低眉顺眼只卑不亢,骄傲得偷偷摸摸的,还是有遗憾的。
冠晓荷就不同了,念过书,有文凭,会动脑子心疼洋人主动替洋人害人,只可惜没机会当洋差,能体验的洋气就是丁约翰送来的黄油洋酒还有就是把闺女招弟儿送给日本人。
蓝东阳跟冠晓荷一样,没机会直接伺候洋人,也没读过书,但是他的特长是够狠够牲口,祸害起人来完全不是人,比鬼子还狠。
所以呀,虽然丁约翰是书里顶地道的,但是还是有进步空间的,要是丁约翰有了文凭,认得英国字,还能跟蓝东阳一样发狠不要脸,修炼成升级版三合一款,丁约翰2.0,那该多地道啊。
算起来,丁约翰的孙子,约翰孙,现在也该40来岁了,如果他有幼功,有文凭,认得英国字,GRE2300,想展示地道洋奴气质的话,还会跟爷爷丁约翰一样到处送黄油吗?
不会的,他不用送黄油,只要把背单词背出仪式感就行了。
这是我这两天在本版受到的启发,我大概已经认出来约翰孙了,他就是天天睡着醒着背单词,一边网上耍流氓一边背单词的单词君。他背单词的仪式感跟他爷爷丁约翰送黄油一样一样的,绝对是亲孙子,加强版丁约翰,约翰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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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redapron FROM 61.48.210.*
FROM 61.48.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