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另外关于第二点再请教一下
第二点,可以把总公司列为原告吗,公司拟的三方协议中有条款如下:
1.员工与总公司确认, 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前, 总公司、 员工双方已经完全履行各自权利
义务, 劳动报酬等均已足额支付, 不存在其它任何争议。
2.员工在总公司原有劳动合同主体下所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由子公司对其承继
假如有劳动纠纷,还能把成都总公司列为被告没
【 在 freynew123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一买断工龄,原先的按照n补偿,然后继续续签
: 第二就是弄个三方,到时想裁员又不想赔,那就打官司呗,两个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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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Quantization FROM 219.14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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