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2014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10月1日后退休的“中人”,计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
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以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
本人视同缴费指数为基数,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视同缴费指数根据本人退休
时的职务职级(技术等级)和工作年限确定。也就是说退休时的职务越高、改革前的工
龄越长,过渡性养老金越高。计算方法: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
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含视同
缴费年限)×1%。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
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
缴费年限×1%。
【 在 boruo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哪年社评的一倍基数?
: 比如1984年参加工作,那么84-14这三十年,以哪年社平为基准视同?还是像体制外那样,以84-14实际每年社评为准,如果是这样,那应该与体制外一样,而实际差几倍,要么系数太高,要么就是社评都取的2013或者2014,而不是从84算到退休前的每年实际社评
--
FROM 139.226.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