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要在‘刚性兑现"提质扩面’上下功夫。”王宏志谈到,要参照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式,更大范围、分层分类落实管理人员经营管理责任。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要在“更广”“更深”上下功夫。到2025年,国有企业必须普遍推行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要清晰界定“退出”标准,用好绩效考核结果,进一步规范退出的情形,不能用违法违纪、到龄退休、主动离职等替代业绩考核不合格的“退出”。
王宏志强调,要防止只有制度、没有动作,深化提升行动实施以来尚未开展该项工作的企业,原则上都要在年底前真正行动起来。同时要防止简单以调整退出比例划线、搞“一刀切”,真正体现强激励硬约束。
要加强兜底保障,薪酬分配进一步向基层苦脏险累一线岗位倾斜。要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各级负责人薪酬、津贴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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