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是不同意。然后公司解雇给赔偿。但一般人都考虑骑驴找马,怕裸辞影响找工作。我就是这种心态。所以续签的时候只能默默忍受,然后骑驴找马走人。
【 在 DelPotro 的大作中提到: 】
: 初创公司,越来越卷,越来越差。
: 弹性工作制改为一周六天,每天至少十小时,还嫌不够,直接改为工作时间末位淘汰制,把一个月谁加班总时长最低的贴出来,连续三次垫底的淘汰。
: 就是说理论上这一月哪怕你上了720个小时,到时别的人只要大于721你就得上榜,下月你得争取7222小时,让垫底的是别人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M2007J17C」
--
FROM 117.143.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