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持不同的观点哈,我认为干预到底是教育还是医疗,关键取决于科研的底层逻辑。如果一套方法有基础的机理研究,被试的筛选能形成随机分组,有良好的临床对照结果,那毫无疑问归结为医学方法。比如ADHD的治疗方法里会提到父母教育和行为干预,这些方法都经过了比较严谨的临床对照实验,可以归结为医疗手段。
孤独症领域的干预方法之所以没有大的随机双盲实验去论证效果,我认为有几个原因,一个是孤独症谱系群体差异化太大,很难实现大规模随机分组的条件,临床的工作量和成本都太高;第二是伦理不好过,尤其是87年洛瓦斯的试验,现在基本上过不去伦理审核了;第三是ABA领域,过于强调个案研究,这倒是存在一个领域融合的问题,行为分析师基本上都是教育学或者心理学出身,少有医学专业出身(和国外医生与BCBA收入差距极大也有关系),所以也少有人推动这样的临床实验。
【 在 lebaoba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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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预的本质就是一种教育啊,特殊教育吗~~对照组可以,双盲就无能为力了。干预的长期性,对照组也不是那么好做,变量太多了。不止RDI,很多方法听上去都有道理。但是不一定有用,换句话,不一定能做到啊,怎么干预?教不了怎么办?孩子不配合怎么办?——归根结底都是无法量化!没有数据哪来的科学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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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calabrine FROM 112.6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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