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的《条文理解与适用》中对安保义务定义为: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群众性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应尽的合理限度范围内的使他人免受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义务。
你再仔细读读这个安保义务的定义。
自己院内停车小孩爬上去摔死你是要怪别人没锁大门还是怪别人家围墙不够高?哪里来的责任?
【 在 LordNelson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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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fx361.com/page/2017/0622/1943598.shtml : 不要火气这么大,实际情况非常复杂,所以才要讨论
: 可以看看这一法条下相关案例法官是怎么解释的
: 如果说车没锁放在公共空间还值得讨论的话,我觉得你举的例子都不需要讨论你一定会承担责任的
#发自zSMTH@HMA-TL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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