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已回复】双方依法调解。
故意杀人不符合
故意损坏公私财物也不符合
无非警察偏袒一方罢了。
你认为符合是因为你错误理解了“故意”。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认为不是看起来符合,而是完全符合
: 但是考虑有防卫性质,可能最后无罪(但说实话,我要是行人我不敢赌法官这么判)
: 故意杀人就别说了,没意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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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68.59.*
我理解的没问题
【 在 oo7894 的大作中提到: 】
: 故意杀人不符合
: 故意损坏公私财物也不符合
: 无非警察偏袒一方罢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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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249.226.*
就他么你说的就代表法律,大多数人说的不代表法律,你是谁,法棍吗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要看版友们的评论是否依据法律,还是代入了行人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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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8.255.13.*
点赞!
这个女警察的拙劣表现,让人看不到一丁点警察该有的保护弱者、伸张正义的影子,反而全是对有钱人赤裸裸的献媚,严重冒犯了开不上保时捷的路人甲路人乙,令人作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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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4.178.*
我kao,都逼成那样了还要自己花5万买平安?你不是傻就是坏!
【 在 MichaelB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问题就是 真去刑事诉讼 法官最后会不会认定你是故意 还是群众普遍支持的自卫
: 这个是有风险的 龙哥那个全国关注的是极少的认定防卫不过当的案件
:
: ....................
-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 6s 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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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84.204.*
啥意思,就是你替别人举报?
【 在 Jaime00Jaime 的大作中提到: 】
: 谁能送我点积分?其实我是一个有正义感的迪庆。
-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 X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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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2.248.*
应该人肉这个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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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23.222.*
行人完全无责,别说用肘击后窗,就是用手头其它物件把车窗打个粉碎都是无责。
1、在当时情形下,行人优先享有路权,可以不避让。
2、保时捷倒车拱人是危险驾驶。
3、危险驾驶的不法侵害正在发生。
4、行人拍过一次车了,但保时捷依然在继续在危险驾驶,简单的拍车已经不能阻止保时捷危险驾驶。
5、肘击有效的阻止了保时捷危险驾驶行为,无过当。
【 在 oo7894 的大作中提到: 】
: 按这个标准,两边都要刑拘。
: 警察只吓唬一边,明显偏袒。这才是争议的起因。
: 如果警察让两方对车损来了个三七开,大家只不过感叹一下警察和得一手好稀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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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19.233.*
我不坏 你有点傻
那行人花五万是为啥 难道他傻?
而且这是既成事实的事后分析 又不是我在劝他花五万 和我有什么关系
【 在 yywood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kao,都逼成那样了还要自己花5万买平安?你不是傻就是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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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 6s 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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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5.35.121.*
2万7买走?这个涉嫌敲诈勒索罪
【 在 MichaelB 的大作中提到: 】
: 从现实的角度看 这个事件没立案 双方选择不走司法途径
: 如果楼主把这个事情顶上去 公安机关出于舆情必须处理
: 那么司机大概率行拘 危害公共安全肯定够不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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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8.24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