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苏州法官真的用错法条了
肯定不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首先要有对方的不法侵害 挡路不算
不过有一说一 考虑到对方的过错 判重了
【 在 adminking (我该怎么办) 的大作中提到: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 [1]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
: 表面看,这个撞击宝马的行为是“故意”的,但是其“故意”行为本身并不是“为了”毁灭或损坏”财物。也就是说,撞击宝马本身并不是为了毁坏宝马,而是为了通行。所以不应该适用刑法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
:
--
FROM 175.167.154.*
法条没用错。这个案子的一个关键在于车辆没有“车身自由权”。
所以堵住车撞开靠不上防卫(需要潜在人身或财产损害),靠避险之类的又超出合理范围。
【 在 admink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 [1]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 表面看,这个撞击宝马的行为是“故意”的,但是其“故意”行为本身并不是“为了”毁灭或损坏”财物。也就是说,撞击宝马本身并不是为了毁坏宝马,而是为了通行。所以不应该适用刑法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
: 所以本案应该适用正当防卫法条:
: ...................
--
FROM 124.115.65.*
现在国家的意志是,别管公平不公平,稳定大于一切,宁可错判也不能让老百姓学会以暴力手段反抗,否则对政权来说,后果不堪设想
【 在 admink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 [1]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 表面看,这个撞击宝马的行为是“故意”的,但是其“故意”行为本身并不是“为了”毁灭或损坏”财物。也就是说,撞击宝马本身并不是为了毁坏宝马,而是为了通行。所以不应该适用刑法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
: 所以本案应该适用正当防卫法条:
: ...................
--
FROM 36.112.84.*
所以,下次我那件衣服或者抹布垫着顶开呢?
【 在 semilog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你不理解,故意毁坏财物是结果。
: 你为了通行,还是为了发泄个人情绪,还是为了装逼,结果就是故意毁坏了,对量刑没有影响。
--
FROM 222.128.117.*
正当防卫?越扯越远了
【 在 zhnscs 的大作中提到: 】
: 应该是正当防卫,但你后半句话理解有误
: 刑法的要求是行为本身(而非损害结果)没有超出必要限度,或未造成重大损害(一人重伤以上),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侵权责任法要求损害结果也不能超出必要限度,否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FROM 112.16.89.*
楼主要么逻辑堪忧,要么不理解中文
--
FROM 121.239.208.*
那换个角度哈,如果堵住的是人,也阻挡通行权了,可以撞不?纯探讨,我觉得应该是不能撞吧?所以我认为你说的防卫这块也有偏颇。
这个案例我觉得就没必要上升到故意毁坏财物这一块,因为本质我是为了通行,不是为了毁坏财物,这点我觉得你说得对。通行过程中,因为你的阻挡,造成了我通行不便,引起的事故,走保险不就完了。还上升到刑法,感觉有点儿杀鸡焉用牛刀。不过我觉着我说的也有点儿过于理想化。。。
--
FROM 210.12.24.*
通行权这个法益没有紧迫性和严重性
不可能高于人身权和财产权
否则谁挡我路我就揍一顿
【 在 melo3987 (melo3987)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换个角度哈,如果堵住的是人,也阻挡通行权了,可以撞不?纯探讨,我觉得应该是不能撞吧?所以我认为你说的防卫这块也有偏颇。
:
: 这个案例我觉得就没必要上升到故意毁坏财物这一块,因为本质我是为了通行,不是为了毁坏财物,这点我觉得你说得对。通行过程中,因为你的阻挡,造成了我通行不便,引起的事故,走保险不就完了。还上升到刑法,感觉有点儿杀鸡焉用牛刀。不过我觉着我说的也有点儿过于理想化。。。
: --
--
FROM 175.167.154.*
不知道您是不是律师,不过就我本人亲自打过官司的观点来看,
通行,的前提,没有必须和车捆绑的特点,如果有伤员在车里无法移动,为了尽快救人或许勉强算被迫为了通行而为之。
如果想移开对方车辆,可以请拖车移走,如果时间要紧,要紧只是个人情绪价值,这个价值无法合算成实际价值的情况下,要紧就无法衡量。想转移这个情绪损失价值很难被主张。
【 在 admink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 [1]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 表面看,这个撞击宝马的行为是“故意”的,但是其“故意”行为本身并不是“为了”毁灭或损坏”财物。也就是说,撞击宝马本身并不是为了毁坏宝马,而是为了通行。所以不应该适用刑法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
: 所以本案应该适用正当防卫法条:
: ...................
--
FROM 106.121.137.*
法律不代表公平正义,法律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现在堵车的受不到什么处罚,被堵的没有正当的渠道挽回损失
这就是个需要改进的垃圾法律
【 在 semilog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律是以结果论的,而不是你想怎么样。
: 我就问你如果车挡路可以随便撞不承担责任,那你站门口挡路我为了通行是不是可以砍死你。
--
FROM 124.6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