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汇报一下起诉修车期间打车费用的开庭
我是当事人,我驾驶车辆,给我造成实际损失。这是我的观点。
刚好我要的也不是修车费。她要确定我不适合做被告,估计这得翻一翻法律法规了
【 在 Scolesath 的大作中提到: 】
: 像你这种夫妻离婚,还不是车主的情况,严格点都不该由你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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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30.237.*
不是车主的损失法院才支持,是当事人的损失,当事人提起起诉,法院要支持,至少字面是这么规定的。
虽然离婚,但是车辆财产我们是约定了给我使用,至今我们还生活在一起呢。当初买车用她名字,是因为有优惠。
【 在 Scolesath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官如果较真的话,你必败诉无疑。
: 1. 车主不是你,且处在离婚状态下,你是不能作为起诉人的
: 2. 你和车主属于什么关系?如果是租赁关系的话,需要有租赁合同。在没有人身伤害的前提下,顺序是你向车主索赔,车主向全责方索赔。但是现在没有合同,不能证明车主有任何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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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30.237.*
不对,宣判前不要预设裁判结果,尤其是法官。有可能保险公司赔偿,有这样判例,为什么在宣判前暗示或者明示排除这个结果?这严格来说,违背法理。
确实,每个法官自由心证不同,所以对于一般情况,还是不要预设法官立场,应该参考一般案例。
具体这个案例,被告一样可以当庭提出反诉,追加商业险保险公司。稍有法庭实践经验的或者自询一下,都会知道这样操作。lz的选择,根本对于排除保险公司参加诉讼没有用处。而且,更为不利的是,被告完全可以为了增加原告麻烦,在一审后,二审中提出追加要求,这很大概率导致二审程序性驳回重审。即便二审维持,被告对保险公司提出诉讼,依然可以以相关诉讼未结束而导致执行庭不会去强制执行,等于被告依旧可以拖着,不用付出任何代价。
我只是分析从程序上说明追加保险公司的必要,并不是要为难lz的意思,希望不要误会。
【 在 ptco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官判被告输了,楼主可以直接找被告要钱,不需要等被先告找保险公司要回钱来再赔。这是两个法律关系。你把我撞了,我就找你和你的交强险保险公司赔,至于你上了哪家的商业险,上没上商业险,与我无关。
: 这个案子法院判也是判被告赔,不是判被告的保险公司赔。
: 你也不用说其他的案例,案例再多有这个案子本身有说服力吗?事实证明,这个案子不需要追加商业险保险公司,一样可以开庭,一样可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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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ocaj FROM 114.254.3.*
FROM 114.254.3.*
被告可以认为应该直赔,不想自己垫付,这跟金额没关系。不是金额小,人家的诉求就不合理,这不是考量因素。
【 在 ptco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赔偿数额较大,被告自己赔付有困难的,从技术上来说,把保险公司追加为第二被告更加合理,可以一次性解决赔付问题。避免执行阶段扯皮。
: 这个案子,几百块钱的事,直接告后车司机本人就完全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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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3.*
法官如果判决被告赔偿,和保险公司直赔不直赔有什么关系。楼主告的是被告个人,被告如果认为应该保险公司直赔她应该主动要求追加保险公司当第二被告。她没提保险公司,法官只能按原告的诉求判。判你个人赔,你拿保险公司当借口没用。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被告可以认为应该直赔,不想自己垫付,这跟金额没关系。不是金额小,人家的诉求就不合理,这不是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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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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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19.*
法官应该不会代替一方找诉求以及诉讼理由,但是被告如果懂法的话,这些都可以想到,可以慢慢抻着,看情况抛出这些诉讼理由。这些是形式问题,优先于实体关系。法官完全可以要求完善形式,而不做实体审理。
【 在 Scolesath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官如果较真的话,你必败诉无疑。
: 1. 车主不是你,且处在离婚状态下,你是不能作为起诉人的
: 2. 你和车主属于什么关系?如果是租赁关系的话,需要有租赁合同。在没有人身伤害的前提下,顺序是你向车主索赔,车主向全责方索赔。但是现在没有合同,不能证明车主有任何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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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3.*
调解当然不必然撤诉,但不撤诉,诉讼费不一定全部返还。一般法官会以此为诱饵(返还绝大部分诉讼费)提议撤诉。
【 在 lvyx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不,调解是调解,撤诉是撤诉,这二者不一样的。
: 调解的话,法院是有调解书的,对方不按调解书履行,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 如果撤诉,就啥都没有,对方事后耍赖,还要重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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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3.*
有理有据,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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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2.*
没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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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natie 的大作中提到: 】
: 背景:7月被追尾,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全责,车也修完了,但是修车期间的交通费找她要,她不给,删除了我微信。我于是起诉她。修车费3400多元,交强险公司出了2000元,其余费用由商业三者险公司承担。
: 第一次开庭,11月份某天,我去了,被告没去。法官做了笔录,说要把交强险保险公司列为被告。
: 第二次开庭就是今天,9点开庭,58分左右我到了,发门关着,我打电话给法官,说等会。我怒了,说你们拿这个当儿戏吗?然后上网准备找投诉电话,想投诉这个法官。9:02分她风风火火来开门。进去先做一些庭前准备工作,提交证据等等。法官告诉我交强险公司出具了答辩意见,表明自己已经按照交强险额度给予赔付2000元,其余不该由自己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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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8.152.*
是否该给,由谁给你钱,这是判决内容,判决做出前,不宜当做前提,或者预设立场。
侵权人也购有保险,他完全可以不认可自己垫付的赔偿方式。因此,理论上,除非调解他肯出钱,不追加保险公司参与诉讼,无法做出该谁给付赔偿金的判决。
【 在 nati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知道呀,看过几个。我可以不起诉三者商业保险公司呀,反正也不是必须的,有侵权人给我钱就行了
: 她可以再向保险公司主张或者提出把三者险公司作为被告,她不主张,我也不会替她考虑。法律规定是当事人主张可以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
: 她主张,才会有合同条款是否有效的问题,才会有赔偿范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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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