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汇报一下起诉修车期间打车费用的开庭
这些内容你要证明,而不是仅主张。但你前妻如果参与诉讼,就解决了诉讼主体问题。但,实际损失,不是那么简单,有很大的争议空间。比如,你的使用权被耽误,该如何计价?没有租约,很难确定。你没了车,应该按照租约恢复,给你租个车代步,最好怎么理解,对你才有利。但如果法官认为你可以不付租金,租金损失由被告方赔你前妻,咋办?所以,非要矫情,很麻烦的。
【 在 natie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车主的损失法院才支持,是当事人的损失,当事人提起起诉,法院要支持,至少字面是这么规定的。
: 虽然离婚,但是车辆财产我们是约定了给我使用,至今我们还生活在一起呢。当初买车用她名字,是因为有优惠。
:
--
FROM 114.254.3.*
不追加保险公司的情况下,也只能她赔了
她当庭没提出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否该给,由谁给你钱,这是判决内容,判决做出前,不宜当做前提,或者预设立场。
: 侵权人也购有保险,他完全可以不认可自己垫付的赔偿方式。因此,理论上,除非调解他肯出钱,不追加保险公司参与诉讼,无法做出该谁给付赔偿金的判决。
--
FROM 111.30.237.*
有没有关系 是被告考虑的。即便是法官,避免对当时人诉求的诉的价值做主观判断,也是一个原则。
被告可以在任何时候提出追加保险公司,主动权在人家,人家反诉的权利是法律保障的,反诉的对象,人家可以选择,只要不符合虚假诉讼条件,人民法院没有理由不受理。人家可以一审过程中,开庭前提,庭上提,庭后判决做出前提,判决做出后上诉期提,二审判决做出前提,二审后,另诉提。
我只是说,lz得做法,人家这么应对的话,不能达到排除对方商业,险保险公司目的 只能增加诉讼时间成本,增加诉累。
【 在 ptco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官如果判决被告赔偿,和保险公司直赔不直赔有什么关系。楼主告的是被告个人,被告如果认为应该保险公司直赔她应该主动要求追加保险公司当第二被告。她没提保险公司,法官只能按原告的诉求判。判你个人赔,你拿保险公司当借口没用。
: 发自「今日水木 on 」
--
FROM 114.254.3.*
离婚约定车归我,这个需要的话,出个证词就行。
怎么分财产是我们的事,不会影响实际损失。
租车当然也是一方式,还真是可替代的交通工具,但是我没租呀,呵呵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些内容你要证明,而不是仅主张。但你前妻如果参与诉讼,就解决了诉讼主体问题。但,实际损失,不是那么简单,有很大的争议空间。比如,你的使用权被耽误,该如何计价?没有租约,很难确定。你没了车,应该按照租约恢复,给你租个车代步,最好怎么理解,对你才有利。但如果法官认为你可以不付租金,租金损失由被告方赔你前妻,咋办?所以,非要矫情,很麻烦的。
: :
--
FROM 111.30.237.*
这件事上必须支持你!真正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不容易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3
【 在 nati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也不愿意费劲呀
: 息事宁人是很多人的选择,几百块钱其实也没啥大不了,可是人家就是不给,是一种无赖的行径,的确法庭上也这么表现的。估计很多人要说我要就是我斤斤计较,我就想利用国家公器来维护权益,增加点社会经验吧!
--
FROM 114.246.172.*
她是白痴最好,但不要以此为前提考虑问题,这个原则明白么?人家可以随时提,甚至二审终审判决后,另诉提,都可以达到目的。当然,也可能不提,赔给你。我觉得,她感觉败诉了都不去问问明白人的概率不大……这些,不需要有多高超诉讼技巧的,都能轻松想到。你不做准备,不考虑这些,是不是有点托大?当然,我希望这些都是我多虑了。
【 在 natie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追加保险公司的情况下,也只能她赔了
: 她当庭没提出
--
FROM 114.254.3.*
你看看物权法,证词可能是出于诉讼目的的产物,物权登记簿无条件做为法庭默认的物权归属证明。很多时候,法律思维和日常思维很不同。想当然容易吃亏
【 在 natie 的大作中提到: 】
: 离婚约定车归我,这个需要的话,出个证词就行。
: 怎么分财产是我们的事,不会影响实际损失。
: 租车当然也是一方式,还真是可替代的交通工具,但是我没租呀,呵呵
--
FROM 114.254.3.*
她可以提呀, 谁赔对我影响不大,反正得有人给钱。
她跟保险公司之间,我不干涉,他们有合同关系,跟我没直接关系,
不过,我内心还是希望她赔,不为啥,就为她删除我微信,拒绝沟通。
法院判她赔,她再提由保险公司赔,那就是另案了
要求商业险赔付,不是必须的,有人考虑到保费问题,也可选择不出商业险。法律规定,未经投保人同意,三者商业不给予赔付,这个是投保人的权利。所以说,完全取决于她,即使她提出来,保险公司不想赔,也会出答辩意见,也有可能嫌麻烦,直接就赔了。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她是白痴最好,但不要以此为前提考虑问题,这个原则明白么?人家可以随时提,甚至二审终审判决后,另诉提,都可以达到目的。当然,也可能不提,赔给你。我觉得,她感觉败诉了都不去问问明白人的概率不大……这些,不需要有多高超诉讼技巧的,都能轻松想到。你不做准备,不考虑这些,是不是有点托大?当然,我希望这些都是我多虑了。
--
FROM 111.30.237.*
你懂得比较多
本案,实际管理使用人是我,给我造成损失,我有依据可以索赔,与车登记在谁名下无关,因为车的归属问题,不影响损失是否存在
等判决吧,考验水平的时候到了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看看物权法,证词可能是出于诉讼目的的产物,物权登记簿无条件做为法庭默认的物权归属证明。很多时候,法律思维和日常思维很不同。想当然容易吃亏
--
FROM 111.30.237.*
那诉讼主题是你前妻吧
【 在 natie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懂得比较多
: 本案,实际管理使用人是我,给我造成损失,我有依据可以索赔,与车登记在谁名下无关,因为车的归属问题,不影响损失是否存在
: 等判决吧,考验水平的时候到了
: ...................
--
FROM 36.44.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