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北京小区,小朋友骑车撞倒一个儿童
那小区有不能骑自行车的说法吗?要是没有的话,岂不是骑车也无责?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无责的,小区本来就是行人可以随意行走的
: 小区里不存在“行人乱穿马路”,“行人未走人行道”之类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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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141.*
没有说不能骑,但骑车需要避让行人
小区内机动车需避让非机动车和行人,非机动车需避让行人
【 在 superbear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小区有不能骑自行车的说法吗?要是没有的话,岂不是骑车也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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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johnbird FROM 180.153.219.*
FROM 180.153.219.*
点背啊,后脑着地,小孩身体发育不好,也没自己保护一下
【 在 ABC1986BCA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着不重啊,怎么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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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141.*
撞的是自行车侧面为啥全责?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小学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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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112.205.*
避让这个指的是正常行走的,突然横向移动,超出正常人的预判和反映,骑得慢也躲不开啊,根本没办法避让了,不是不想,类似的,我想起来斑马线,那个行人走了一半,突然折回跟车撞了,好像行人都有部分责任
所以我有点不懂了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有说不能骑,但骑车需要避让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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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141.*
你说的案例是道路,本例是小区内,不一样的
小区内行人无条件享有最高通行权,除非能举证行人故意造成事故
本例说2岁小孩故意造成事故,我觉得不妥,因此我认为行人无责,非机全责
【 在 superbear 的大作中提到: 】
: 避让这个指的是正常行走的,突然横向移动,超出正常人的预判和反映,骑得慢也躲不开啊,根本没办法避让了,不是不想,类似的,我想起来斑马线,那个行人走了一半,突然折回跟车撞了,好像行人都有部分责任
: 所以我有点不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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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johnbird FROM 180.153.219.*
FROM 180.153.219.*
小学生不让骑自行车,所以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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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120.64.*
这不是交通,而是运动玩乐
【 在 yuh 的大作中提到: 】
: 小学生不让骑自行车,所以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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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28.117.*
这真的是点背了,自行车速度不算快,小孩还是老人牵着手的,就是撞的部位不好。。。
【 在 superbear 的大作中提到: 】
: 求教各位大神,这种责任判定怎么算,骑车也不快,小孩突然横向移动
: 潘家园一社区,一个小学生骑自行车在小区内撞到一个2岁孩子,目前被撞儿童抢救无效死亡。[upload=1][/upl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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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8.0.4.*
没让人偿命就认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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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12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