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北京小区,小朋友骑车撞倒一个儿童
【 在 kimkilyer 的大作中提到: 】
: 14岁在8种还是几种情况下,是要受到刑事责任的,有一条就是故意杀人,刑法修正案里面调低了年龄,12-14岁,12岁以下倒是还是没变。
8种情况,我自己编的口诀,过去快20年了还记得:杀伤强抢,贩放爆投。调低年龄那个,不是故意杀人,是特别残忍的手段杀人,可以理解为虐杀,比如凌迟 分尸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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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202.233.*
民事责任,法院可以不参与
检察院受理,然后再以未成年人为由不起诉
然后才是民事,民事是否经过法院,是两方的事情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也要上法院,让法院来释放的
: 所以楼上说的自行协商赔偿,不经过法院,我认为是不可能的
: 涉及死亡的交通事故,公安也不会同意双方自行和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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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6.1.*
【 在 natie 的大作中提到: 】
: 民事责任,法院可以不参与
: 检察院受理,然后再以未成年人为由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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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事压根不会到检察院。公安就不会立案,只是出个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会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受害方起诉。明显够不上刑事标准的案子,公安如果立案不是和自己过不去么,这可是有考核指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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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202.233.*
额~~~你那个是另外的,原来是不满16,不负刑事责任,现在是到14-16,这8项要负刑事责任了,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里面就是要最高检认为追诉,就要负刑事责任了,这里面就有故意杀人,特别残忍那个只要严重残疾就可以了。
【 在 lailuotalie 的大作中提到: 】
: 8种情况,我自己编的口诀,过去快20年了还记得:杀伤强抢,贩放爆投。调低年龄那个,不是故意杀人,是特别残忍的手段杀人,可以理解为虐杀,比如凌迟 分尸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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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6.227.221.*
过失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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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25.19.*
这么简单的事情,前面一堆杠检察院法院的,怎么,是嫌公检法太闲么
懒得跟他们解释,杠就是他们对
【 在 lailuotalie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事压根不会到检察院。公安就不会立案,只是出个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会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受害方起诉。明显够不上刑事标准的案子,公安如果立案不是和自己过不去么,这可是有考核指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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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vendetta FROM 114.254.10.*
FROM 114.254.10.*
【 在 kimkilyer 的大作中提到: 】
: 额~~~你那个是另外的,原来是不满16,不负刑事责任,现在是到14-16,这8项要负刑事责任了,
: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里面就是要最高检认为追诉,就要负刑事责任了,这里面就有故意杀人,特别残忍那个只要严重残疾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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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法条的理解错了,最高法专门对这个有解释你可以去看下,增加这条12-14岁的,针对的是“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并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也就是说罪名是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然后必须致人死亡或者情节特别残忍,第三最高检还得核准追诉。3个条件缺一不可。现实情况是基本只针对情节特别残忍的杀人,不是说12-14周岁的人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都要付刑事责任。
14是部分刑事责任年龄(也就是对那8个罪负责,对其他罪不负责),16岁是完全刑事责任年龄(作为少年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且管理上与成年犯不同),18岁就是成年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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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202.233.*
【 在 vendetta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么简单的事情,前面一堆杠检察院法院的,怎么,是嫌公检法太闲么
: 懒得跟他们解释,杠就是他们对
不熟悉诉讼法的人,没杠到点上,呵呵。真要杠,可以说公安如果不立案,检察院可以通过立案监督,要求公安说明不立案理由,这样这案子(如果存在)就和检察院发生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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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202.233.*
死了人
按理说要公诉吧
公安只是负责侦查,向检察院提交
责任认定应该是法院说了算
【 在 lailuotalie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事压根不会到检察院。公安就不会立案,只是出个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会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受害方起诉。明显够不上刑事标准的案子,公安如果立案不是和自己过不去么,这可是有考核指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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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30.236.*
嗯嗯,这个确实是我说的有问题。
【 在 lailuotalie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对法条的理解错了,最高法专门对这个有解释你可以去看下,增加这条12-14岁的,针对的是“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并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 也就是说罪名是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然后必须致人死亡或者情节特别残忍,第三最高检还得核准追诉。3个条件缺一不可。现实情况是基本只针对情节特别残忍的杀人,不是说12-14周岁的人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都要付刑事责任。
: 14是部分刑事责任年龄(也就是对那8个罪负责,对其他罪不负责),16岁是完全刑事责任年龄(作为少年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且管理上与成年犯不同),18岁就是成年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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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6.227.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