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北京小区,小朋友骑车撞倒一个儿童
你看视频就知道人家避让了,
但你毫无章法乱撞上去任谁都躲不过,
虽然小学生骑车讨厌,但这事不怪人家,
就算是行人,你发疯装上人家,
自己倒地,撞到后脑,依然可能救不回来,
现在的很多判法只是助长了无赖,
没让人得到教训
【 在 man
utd502 的大作中提到: 】
: 关键是你没采取避让行为,让你承担责任也不冤啊。如果你及时采取避让措施,有可能悲剧就不会发生,再次责任可以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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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32.12.*
这个是小孩忽然横向撞过去啊,总要承担部分责任吧,虽然只有两岁。
【 在 SPWaistcoat 的大作中提到: 】
: 小区的交通规则是行人无条件享有最高优先权,所以自行车肯定是全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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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zSMTH@Mi 10 P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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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1.136.93.*
不能正常行走,应该是监护人责任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实际执法中,小区内人非事故,只要无法举证行人存在主观故意,都是判非机全责的
: 你跟一个两岁的小孩谈“正常行走”,不妨先想想你自己两岁时能否“正常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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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3.67.*
那和没有自行车往前冲还是不一样的。
【 在 yahal 的大作中提到: 】
: 会的。。。
: 我们上周末刚刚在公园遇到过,我们家娃刚学会骑,骑得很慢,而且和小娃不在一个道上
: 小娃看到了就是横着奔过来,他爸抓住了,然后以为稳定了就松手了,小娃接着往自行车上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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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82.139.*
允许啊。法无禁止,皆为可为
【 在 littlenewone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小区里有自行车?允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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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40.206.183.*
可为,但是要承担风险,注意避让行人
小区里面,行人有最大路权
【 在 kevinz 的大作中提到: 】
: 允许啊。法无禁止,皆为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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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1.149.221.*
所以骑自行车的那个也不能离手?
【 在 Lannister 的大作中提到: 】
: 逻辑上跟大小无关,只要无法判断自己的行为,就不能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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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25.37.*
这就是时刻拉着,小孩挣脱了啊。总比能用手铐铐上。
【 在 AmbEr4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可能有自行车机动车通过的地方都得时刻拉着,当然3岁以上估计自己会下意识躲开了,至少不会冲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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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25.37.*
这个我又理了理思路
1,既然有造成的损害结果,这种损害结果也是由于骑车人造成的,那就一定会有责任承担,只是比例问题,看法院认多少。
2,能不能离手跟12岁无关,实际操作上是看孩子到底有没有风险预警和控制风险的能力。只要未满18岁(其实是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最终造成的风险都是监护人承担。
3,12岁仅仅涉及到交通法规中的责任认定问题。
【 在 rdiven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骑自行车的那个也不能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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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1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