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麻烦大家帮忙分析下这个致人去世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啦,多谢!
目前尚未见过先例,理论上说,如果电动三轮车所有人持有厂家合格证,并且有相应指标的话,车管所应当予以上牌,但据我所知,目前还没有人持合格证去给电动三轮车上牌
【 在 FLYBBS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能做出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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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195.36.*
在改变之前,我必须按照这条法律执法,你有本事能修改这条法律我佩服你
【 在 FLYBBS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条交规纯扯淡,制造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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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195.36.*
你没看到他反复在这种早有定论的事故定责上跟我反复纠缠不清嘛?这样的人不是脑残是什么呢?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好大的官威,哈哈……
: 人民警察认为不超速随便撞,真是悲哀。法学教授,法官都在节目中说,生命权最高,相比之下,路权等都不值一提。不违章随便撞,别人违章了随便撞,不仅违法,而且是反人类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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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195.36.*
看了前后的回帖,我算是明白了
在FLYBBS的素质水平和潜意识里,
就觉得只要法律里不用担责的事情,他就一定会去做,根本没有道德可言。
比如汽车绿灯不超速过路口遇到鬼探头出事故法律上不用担责
别人觉得正常,那些遇上的即使最后被判无责也会难过,觉得倒霉
但他就觉得自己会努力创造这样的无责机会去撞死别人,就为了找乐子,反正不用担责,太可怕了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真是误解我了,我在网上只骂喷子
: FLYBBS在本版是个什么货色,我相信你应该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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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47.161.215.*
怎么看的?
我是从他的回复引申的。
我的主张是司机得对前面能看到的物体负责,包括石头。
【 在 donald2020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了前后的回帖,我算是明白了
: 在FLYBBS的素质水平和潜意识里,
: 就觉得只要法律里不用担责的事情,他就一定会去做,根本没有道德可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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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9.152.24.25
斑马线让行,并不是超多少减多少的问题,是以确保不发生事故为标准。
【 在 zai3266 的大作中提到: 】
: 超速和不减速都需要严格认定,而不是凭感觉,涉及到人命更是这样,还是多想办法认定三轮车算非机吧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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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39.*
不是啊,你说的是,如果司机不违规就不担责,会导致大家随便撞人
问题是,现在法律本来就是违规方担全责,别人也没有随便去撞人啊
然后看你这回帖我只能庆幸你没车,(连刹车需要反应时间和距离都不知道。。。。)
【 在 FLYBBS 的大作中提到: 】
: 怎么看的?
: 我是从他的回复引申的。
: 我的主张是司机得对前面能看到的物体负责,包括石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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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47.161.215.*
反问句都看不出来?
【 在 donald2020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啊,你说的是,如果司机不违规就不担责,会导致大家随便撞人
: 问题是,现在法律本来就是违规方担全责,别人也没有随便去撞人啊
: 然后看你这回帖我只能庆幸你没车,(连刹车需要反应时间和距离都不知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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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9.152.24.25
主要看当地警察如何处理农用三轮车。
按照有些地方的规定,农用三轮车是不允许上公路的,只能在村里和田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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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16.143.*
现在说的法理,交警怎么思维不用管,写到交裁里的,必须符合法理,都是存在啥啥违章行为,是事故的主要原因之类,从来不会写违法优先级之类的法盲语言。至于怎么判断啥是主要原因问题,交警有权力自行认定并写到交裁里,只写结论,作出行政决定,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让法庭按照法理再掰扯一遍。法理从无?违法优先级一说,法庭裁判依据也不限于道交法范畴。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交警定责有各种违法优先级的,以我工作实践为例,无信号灯路口,不超速的一方未让行右方超速车辆,一般都是未按规定让行的一方主责,超速的一方次责;和你说的因果关系其实是一回事,未按规定让右方来车限行才是事故的本质原因,右方来车超速最多只算次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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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