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我始终坚持故意撞车的负全责,不论此前交通法范畴内的是非
建议搞清楚交通法规的目的,是阻止违反交通安全规定行为,加塞属于交规违反方,处罚正常行驶是鼓励谁?不让行就判定故意,那么绿灯情况下,也是主动让行闯红灯的,逻辑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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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7.25.*
不知道楼主是不是还在看回复,我是想和你理性探讨一下这问题。
抛开判定“故意”的困难不提,我们就讨论能够判定是故意的情况。
违章不对,但是故意撞上去更不对,所以应该罚故意撞的。这是你观点的核心理念吗?
双方都有过错情况下,我认为应该都罚,而不是挑一个错更大的来担全责。A按照违章导致相撞来赔偿B的损失,B按照故意撞车赔偿A的损失,两者该扣分、罚款、赔偿第三者的部分都要承担。
上面一段是理想情况。但是,回到现实世界里,我却拥护"违章者全责"的做法。因为在现实世界里,违法者在多数情况下是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就说开车违章,故意撞违章加塞的无非是表达对他的不满,要对他进行惩治或者报复。如果该扣的分该罚的款全部都能落实到位,还有多少人会自己撞上去?所以,某种程度上的鼓励私刑其实是对法治不到位的一种合理补充。
【 在 SHENOK 的大作中提到: 】
: 事发之前,有路权的一方可以合理假设对方一定会让你, 比如看到岔路一辆车冲过来,你可以假定他会停住让行,旁边车道打灯了,你也可以假设他再看后视镜看你的反应,
: 甚至他已经挤过来一半了,你作出防御动作准备从他旁边绕过去,也可以假设他会按照交规让你。
: 但如果违章一方已经出现在那里, 你也不存在反应不及的问题, 却还是故意撞上去,就应该负责,而且追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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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0.108.32.*
故意撞就是全责吧 ,搞不好还有刑责,只是不好取证,不承认就没办法。哪个敢说自己故意撞的。
【 在 byethu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知道楼主是不是还在看回复,我是想和你理性探讨一下这问题。
: 抛开判定“故意”的困难不提,我们就讨论能够判定是故意的情况。
: 违章不对,但是故意撞上去更不对,所以应该罚故意撞的。这是你观点的核心理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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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142.155.*
你高兴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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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5.171.22.*
正当捍卫路权,付啥责任?
【 在 SHENOK 的大作中提到: 】
: 事发之前,有路权的一方可以合理假设对方一定会让你, 比如看到岔路一辆车冲过来,你可以假定他会停住让行,旁边车道打灯了,你也可以假设他再看后视镜看你的反应,
: 甚至他已经挤过来一半了,你作出防御动作准备从他旁边绕过去,也可以假设他会按照交规让你。
: 但如果违章一方已经出现在那里, 你也不存在反应不及的问题, 却还是故意撞上去,就应该负责,而且追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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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74.115.231.*
这是新版的恶意讨薪?
【 在 SHENOK 的大作中提到: 】
: 事发之前,有路权的一方可以合理假设对方一定会让你, 比如看到岔路一辆车冲过来,你可以假定他会停住让行,旁边车道打灯了,你也可以假设他再看后视镜看你的反应,
: 甚至他已经挤过来一半了,你作出防御动作准备从他旁边绕过去,也可以假设他会按照交规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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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如果违章一方已经出现在那里, 你也不存在反应不及的问题, 却还是故意撞上去,就应该负责,而且追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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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大里一堆负分, 某些人还话里话外支持故意撞车, 这些人真是跟我三观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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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还好是撞了个车, 如果警察判案也都是这个风气, 那很快就有变态找违章行人杀着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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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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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5.171.63.*
支持楼主
【 在 SHENOK 的大作中提到: 】
: 事发之前,有路权的一方可以合理假设对方一定会让你, 比如看到岔路一辆车冲过来,你可以假定他会停住让行,旁边车道打灯了,你也可以假设他再看后视镜看你的反应,
: 甚至他已经挤过来一半了,你作出防御动作准备从他旁边绕过去,也可以假设他会按照交规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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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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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1.48.130.*
我不太清楚法律规定,不过故意的不只是全责的问题把,是故意伤害乃至故意杀人吧。
【 在 SHENOK 的大作中提到: 】
: 事发之前,有路权的一方可以合理假设对方一定会让你, 比如看到岔路一辆车冲过来,你可以假定他会停住让行,旁边车道打灯了,你也可以假设他再看后视镜看你的反应,
: 甚至他已经挤过来一半了,你作出防御动作准备从他旁边绕过去,也可以假设他会按照交规让你。
: 但如果违章一方已经出现在那里, 你也不存在反应不及的问题, 却还是故意撞上去,就应该负责,而且追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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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2.67.*
我又想了想,你的逻辑有问题的。有时候故意撞车,是因为不撞损失更大,这时候不能判全责。比如我有刹车不变道但是会撞到,和刹车变道不会撞到但是会害死其他人两个选择,我选择了刹车不变道,那算不算故意撞车?但是可能是前车全责呢。
【 在 SHENOK 的大作中提到: 】
: 事发之前,有路权的一方可以合理假设对方一定会让你, 比如看到岔路一辆车冲过来,你可以假定他会停住让行,旁边车道打灯了,你也可以假设他再看后视镜看你的反应,
: 甚至他已经挤过来一半了,你作出防御动作准备从他旁边绕过去,也可以假设他会按照交规让你。
: 但如果违章一方已经出现在那里, 你也不存在反应不及的问题, 却还是故意撞上去,就应该负责,而且追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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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2.67.*
各罚各的合理,不过好像确实有个升级的说法, 就是既然到了更恶劣的民法刑法物权法范畴, 那交通法这种适用于双方都不想害人场景的法律,不再考虑了也能说的过去。
我看最合理的是,故意方对事故损失负全责,违章方单独处罚其违章行为。
【 在 byethu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知道楼主是不是还在看回复,我是想和你理性探讨一下这问题。
: 抛开判定“故意”的困难不提,我们就讨论能够判定是故意的情况。
: 违章不对,但是故意撞上去更不对,所以应该罚故意撞的。这是你观点的核心理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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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86.158.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