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交规对于黄灯的规定确实不够明晰,主要在于“黄灯亮时”的描述
毫无歧义。同一法律同一法条,用的也是绿灯亮时的措辞,难道这是时间点不是时间段么?基本语义都打滚,是什么心理?
【 在 ls9999 的大作中提到: 】
: 其实有个改进办法
: 就是黄灯只用于常闪,包括圆饼灯常闪和右转灯长闪,表示确认安全情况下通过
: 其余的黄灯情形,改成绿灯闪烁即可,闪烁状态结束后直接变成红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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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16.*
黄灯通过在国外也不是永远不会被罚的
美国某些州的法律是,黄灯亮起时进入路口的话,到红灯亮起前必须通过路口,否则会被罚
【 在 vta 的大作中提到: 】
: 黄灯通过是对的,踩急刹不“闯黄灯”是错的黄灯亮时适度刹车能停下是正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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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194.200.*
只要改成“黄灯亮起期间进入路口的车辆必须让行一切路口中的行人车辆”就行了
【 在 t592O 的大作中提到: 】
: re黄灯表警示:能过的抓紧通过,过不去的稳妥停车,合法持证操作车的辆的驾驶员具备判断并合理处理的能力,否则拿驾照还考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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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194.200.*
黄灯进路口的车的优先级总比闯红灯进路口的车的优先级高吧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只要改成“黄灯亮起期间进入路口的车辆必须让行一切路口中的行人车辆”就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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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9.*
撞上了就是双方过错
类似于,行人禁止红灯时进入斑马线,机动车有让行所有斑马线行人的义务
【 在 vta 的大作中提到: 】
: 黄灯进路口的车的优先级总比闯红灯进路口的车的优先级高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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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194.200.*
其实就是中文表述上自带的模糊性
按照一般人表达习惯,“亮起时”既可以表示亮起的瞬间,也可以表示亮的整个时间段
【 在 zyzx77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明是为了给司法人员更宽泛的解释权,防止相关人员仗法自保。减少在法律边缘游走的行为,让所有人对法律红线主动退避三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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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194.200.*
行人和车还是不一样,但现在也在向着自行车闯红灯全责发展了
简单明确:
黄灯车和绿灯车发生事故,黄灯车全责
黄灯车和红灯车发生事故,红灯车全责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撞上了就是双方过错类似于,行人禁止红灯时进入斑马线,机动车有让行所有斑马线行人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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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9.*
现在如果有了绿灯读秒的情况,就应该取消黄灯,减少误解。法律应该明确其语句的含义,歧义是写的不好,并不是“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那种垃圾人治糟粕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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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82.64.*
现在如果有了绿灯读秒的情况,就应该取消黄灯,减少误解。法律应该明确其语句的含义,歧义是写的不好,并不是“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那种垃圾人治糟粕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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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82.64.*
改成黄灯亮之前通过的不法不就可以了吗,那有你这种麻烦的。
把时改为前,就解决了
【 在 ls9999 的大作中提到: 】
: 其实有个改进办法
: 就是黄灯只用于常闪,包括圆饼灯常闪和右转灯长闪,表示确认安全情况下通过
: 其余的黄灯情形,改成绿灯闪烁即可,闪烁状态结束后直接变成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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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9.14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