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交规对于黄灯的规定确实不够明晰,主要在于“黄灯亮时”的描述
路权的收尾阶段的交通参与者,让行无路权的交通参与者,真要这么执行,只会添乱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只要改成“黄灯亮起期间进入路口的车辆必须让行一切路口中的行人车辆”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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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7.190.104.*
改了再扯不好么?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只要改成“黄灯亮起期间进入路口的车辆必须让行一切路口中的行人车辆”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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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16.*
毫无歧义,黄灯亮时,就是个时间段。同一法条绿灯亮时也是这个用法,难道只是时间点?瞬间?文盲么?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其实就是中文表述上自带的模糊性
: 按照一般人表达习惯,“亮起时”既可以表示亮起的瞬间,也可以表示亮的整个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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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16.*
还有读秒呢,可不是所有地方都有啊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可是现在已经有绿灯闪烁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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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110.37.*
绿灯闪烁是都有的,反正我在上海这么多年了,从未见过绿灯不会闪的信号灯
【 在 redwolf 的大作中提到: 】
: 还有读秒呢,可不是所有地方都有啊
: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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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226.154.*
倒计时现在都拆了
黄灯就应该是刹不住就过,也不能急刹,免得被追尾.
【 在 pandy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如直接倒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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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4.213.*
黄灯其实就是另外一种绿灯,只不过起提示作用,告诉驾驶员要么谨慎通过(长闪),要么是马上变红,你自己估算停还是过
【 在 ls9999 的大作中提到: 】
: 其实有个改进办法
: 就是黄灯只用于常闪,包括圆饼灯常闪和右转灯长闪,表示确认安全情况下通过
: 其余的黄灯情形,改成绿灯闪烁即可,闪烁状态结束后直接变成红灯
: 大家认为有没有不妥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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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今日水木 on PDSM00」
发自「快看水母 于 TAS-AN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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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204.*
同意。
红绿灯就够了,黄色创造出来就是让你绿灯过路口的。黄灯进路口但是不能完全通过路口就影响交通,按理该罚。判断能不能过去是对司机的技术要求,能过不过反而急刹,罚。
【 在 t592O 的大作中提到: 】
: re黄灯表警示:能过的抓紧通过,过不去的稳妥停车,合法持证操作车的辆的驾驶员具备判断并合理处理的能力,否则拿驾照还考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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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110.88.*
整天胡扯。还罚呢,法无授权不可为懂么?没有规定黄灯进入但红灯时未完全通过违章,也没有规定所谓能过去而没过违章(根本也没有客观标准说啥能过)。你完全法盲的本质也不是第一次暴露了。
【 在 guoqingjie 的大作中提到: 】
: 同意。
: 红绿灯就够了,黄色创造出来就是让你绿灯过路口的。黄灯进路口但是不能完全通过路口就影响交通,按理该罚。判断能不能过去是对司机的技术要求,能过不过反而急刹,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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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16.*
判断失误红灯亮了后还过,就按照闯红灯处理即可。别的都是废话。有客观标准,三张照片,管你什么原因,哪种情况……
【 在 rd07 的大作中提到: 】
: 黄灯其实就是另外一种绿灯,只不过起提示作用,告诉驾驶员要么谨慎通过(长闪),要么是马上变红,你自己估算停还是过
: 发自「快看水母 于 TAS-AN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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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