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其实现在对于黄灯的争论在于是否加重事故责任
绿灯本来就在放行,切到黄灯还是在放行,那就是同一个放行信号,没有先后的区别
【 在 oo7894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算黄灯等于绿灯,它也晚于绿灯,怎么会是同一个放行信号呢?它是绿灯之后的另一个放行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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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0.*
灯都变了,还是同一个信号?
“同一个”是什么意思?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绿灯本来就在放行,切到黄灯还是在放行,那就是同一个放行信号,没有先后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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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15.67.*
同一个放行信号
放行信号是把被阻断的车流放行
【 在 oo7894 的大作中提到: 】
: 灯都变了,还是同一个信号?
: “同一个”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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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0.*
这是你自己发明的理论?
绿灯和黄灯都不是同一个交通信号,更不要说同一个放行信号了。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同一个放行信号
: 放行信号是把被阻断的车流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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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15.67.*
同责就很扯淡,和稀泥,闯红灯可避免,黄灯大部分避免不了,凭啥同责
一样违章就同责?那为啥同样受贿,有的几年,有的无期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什么黄灯红灯根本不是本质,本质是都认定为了“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章行为。同责有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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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7.77.205.*
那A车从第三车道往第二车道并线,B车从第一车道往第二车道并线,发生事故,均为实线或虚线,过错都相等吗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问题不在于这儿,问题在于GuoJia压根不认同黄灯方和红灯方过错程度相等的定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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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GuoJia FROM 111.197.239.*
FROM 111.197.239.*
警示啥,再警示也避免不了别人闯红灯,还能瞬移不成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都是“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黄灯秒停不能要求,所以通过避免不了,但问题还是一样,过错不是通过,而是忽视警示作用,你觉得忽视警示作用无法避免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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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7.77.205.*
有明文规定路权的按规定让行,没有明文规定谁车身靠前谁优先呗
【 在 GuoJia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A车从第三车道往第二车道并线,B车从第一车道往第二车道并线,发生事故,均为实线或虚线,过错都相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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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