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国内不讲路权,讲究吹毛求疵
机动车交通肇事机致人死亡,最高刑期3年
如果行人主责就可以免除机动车司机全部责任,那相应的机动车全责致人死亡就应该判死刑,这才叫对等。
【 在 hitmanman 的大作中提到: 】
: 明明应该闯红灯的全责或者主责,因为她根本不应该这时候出现在这个路段,
: 这是最大的错,是司机可能的其他“错误”的100倍以上的错误。
: 却硬要拿着放大镜查看司机的每一个汗毛。
--
FROM 113.84.32.*
和稀泥就是如此。 你要说闯红灯全责,马上就有人说这是要故意杀人,撞死白装。
【 在 hitmanman 的大作中提到: 】
: 明明应该闯红灯的全责或者主责,因为她根本不应该这时候出现在这个路段,
: 这是最大的错,是司机可能的其他“错误”的100倍以上的错误。
: 却硬要拿着放大镜查看司机的每一个汗毛。
--
FROM 114.246.108.*
不和稀泥应该咋判?
行人闯红灯就全责?
司机超速撞死闯红灯行人应该咋划分责任?
【 在 Beijing2O22 的大作中提到: 】
: 和稀泥就是如此。 你要说闯红灯全责,马上就有人说这是要故意杀人,撞死白装。
--
FROM 180.114.95.*
行人活该,司机关3年,然后2年就出来
【 在 bom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和稀泥应该咋判?
: 行人闯红灯就全责?
: 司机超速撞死闯红灯行人应该咋划分责任?
: ...................
--
FROM 122.224.91.*
我说的是客观事实,不是个人评论,你可以不认同,但中国交通法的制定原则就是这个原则。
我也非常讨厌闯红灯的行人,电瓶车,还有越过停止线在人行道上等灯的把马路占死的那些。
讨厌归讨厌,现实就是生命权高于一切。包括那些自己想不开的,国家也会尽力去救。
【 在 sayout 的大作中提到: 】
: 表面看是站在道德制高点。实际上是偷换概念,混淆逻辑,毫无现代法治精神,缺乏最基本的法理常识。甚至可以说是道德绑架和讹诈。
:
: 人家自己作死,自己都不尊重自己的生命权,要你去尊重?你算老几?
:
: 你站楼顶上跟银行要1亿,是不是人家的财产权要让渡你的生命权?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3」
--
FROM 219.142.238.*
严苛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
--
FROM 180.85.8.*
瞎几把开的贱比太多,随意停车,随意并线。我甚至见一个sb在右转完全堵死的情况下,拼命往前,把直行道也堵死。让很多素质低下恶劣的人富起来,简直就是灾难
--
FROM 124.127.5.*
仔细琢磨一下咱们的国体
你以为zz课上随便背背的么?
【 在 S030371 的大作中提到: 】
: 国内谁弱谁有理
--
FROM 39.144.124.*
同意,但是司机全责的交通肇事罪应该无期起步,有逃逸或者酒驾情节的直接死刑,这样才对等。
【 在 hitmanman 的大作中提到: 】
: 明明应该闯红灯的全责或者主责,因为她根本不应该这时候出现在这个路段,
: 这是最大的错,是司机可能的其他“错误”的100倍以上的错误。
: 却硬要拿着放大镜查看司机的每一个汗毛。
--
FROM 183.42.166.*
违反交通法就可以认定为故意
【 在 algebub 的大作中提到: 】
: 别死刑了,就过失杀人吧,该怎么判怎么判
: 毕竟刑法确实还是要讲究个故意的
:
--
FROM 183.42.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