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理解和我说的,基本一致。这些都是理智层面的分析,实际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解决的方法可以概括为“借假修真”、“反求诸己”。“借假修真”是借帮助对方这个由头去提高自己的心理能力。“反求诸己”既是方法,也是原则,是指要去看清自己的内心世界发生了什么?是如何发生的?
比如生气的时候,人们往往会认为是对方的行为(比如,要求我们做某件事情)导致了我们生气。但实际上,对方的行为在我们内心所引发的第一个情绪或感受,往往不是愤怒,而是其他情绪或感受,比如,第一个感受可能是“被控制感”(对方要求我做某件事),继而引发了“失控感”(我失去了对自我的掌控感),然后是自我的存在受到了威胁的恐惧感,然后为了消除这一系列的消极感受,我们就可能使用“愤怒”这一策略,因为我们预期愤怒会令对方望而却步,从而放弃对我们的控制。在这种情况下,最核心的问题就是我们自己的恐惧感,这种恐惧感的大部分其实都不是由当下的事件产生的,而是由过往的创伤性经历(比如,父母通过恐吓的方式让孩子听话)产生、一直没有得到处理而积累起来的。当这些恐惧被我们自己看到的时候,被看到的恐惧就会开始慢慢消解,然后我们就会慢慢有所领悟——暂时的被控制并不会真的威胁到我们的自我,也就不需要再通过愤怒去从表面上应对对方提出的要求了。
【 在 toffeerabbit 的大作中提到: 】
: 感谢回复,很有启发性。
: 您将意愿问题也最终归结为能力问题,我理解这个能力的概念与两方面中“能力方面”的能力概念还是有一定差别的。“能力方面”中的能力,我更理解为是不考虑主观意愿的单纯的能力,即使看清楚对方的心结,但由于心理、生理、理解力、经济等方面客观的原因,有些心结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比如对方童年穷怕了,成年后对财富有特别偏执的追求,后来你没有达到对方预期的财富程度,这种情况下,主要还是客观能力问题,而非靠主观意愿就能有效解决的。再比如,很多人都存在童年缺爱的情况,尤其是家里两个孩子以上的,其中之一就很有可能有这种缺爱、缺乏安全感的问题。如果缺爱缺的太多了,对爱和安全感的需求是不是可能大到一个对方无法承受的程度?这个时候怎么解决心结呢?引导对方和父母化解仇怨的话,我觉得这个工作也首先是个客观能力问题,有能力才有必要去讨论是否有主观意愿,没这个客观能力的话,主观意见是不是就是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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