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回复,很有启发性。
您将意愿问题也最终归结为能力问题,我理解这个能力的概念与两方面中“能力方面”的能力概念还是有一定差别的。“能力方面”中的能力,我更理解为是不考虑主观意愿的单纯的能力,即使看清楚对方的心结,但由于心理、生理、理解力、经济等方面客观的原因,有些心结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比如对方童年穷怕了,成年后对财富有特别偏执的追求,后来你没有达到对方预期的财富程度,这种情况下,主要还是客观能力问题,而非靠主观意愿就能有效解决的。再比如,很多人都存在童年缺爱的情况,尤其是家里两个孩子以上的,其中之一就很有可能有这种缺爱、缺乏安全感的问题。如果缺爱缺的太多了,对爱和安全感的需求是不是可能大到一个对方无法承受的程度?这个时候怎么解决心结呢?引导对方和父母化解仇怨的话,我觉得这个工作也首先是个客观能力问题,有能力才有必要去讨论是否有主观意愿,没这个客观能力的话,主观意见是不是就是扯淡。
【 在 laul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想,你的困扰是他/她经常向你提需求,你不愿意满足或者没有能力满足。
: 这时候,就需要从两个方面来看这件事。
: 首先是能力方面。他/她(人们)的很多看上去不合理的需求(合理往往是是相对的),实际上是有着很深层的心理原因的。简单说,这个原因就是某种心理创伤,或者叫做情结、心结(我们每个人的潜意识中都有一大堆这样的情结)。如果我们只是从表面上去满足这种需求,而不是直接去化解需求背后的情结(釜底抽薪),很多时候这样的需求其实是无底洞,无法得到真正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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