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关于做好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
再说你说的太可笑了
一个人犯了杀人放火诈骗,他的妻子愿意和他一起生活,就应该把他放出来一家人团聚吗?不然就是强行拆散他们家庭?
一个人犯了强奸罪,只是因为被强奸的人愿意跟自己生活,就应该免于处罚?爱结婚也得等刑满释放吧?
【 在 colorfulrock 的大作中提到: 】
: 打击犯罪,大家都双手支持。但不能以牺牲具体人的幸福为代价。人家愿意继续生活,就非要把一家人拆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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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支持鼓励被拐妇女以非法拘禁、强奸等罪名起诉购买者的行为,支持执法者从严惩处的行为。不支持强行拆散愿意在一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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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水木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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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abb FROM 120.244.196.*
FROM 120.244.196.*
这个……你觉得把男方送到监狱去,然后还让女方在原来的房子和土地上生活真是一个合适的选择吗?
【 在 abb 的大作中提到: 】
: 把男方送到监狱去,再把房子土地财产都给女的,然后再让她自由选丈夫,你看有几个愿意选监狱里那个强奸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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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0.73.59.*
也可以把土地房子卖了去自己想去的地方啊
【 在 colorfulrock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你觉得把男方送到监狱去,然后还让女方在原来的房子和土地上生活真是一个合适的选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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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abb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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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水木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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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abb FROM 120.244.196.*
FROM 120.244.196.*
。。。这样说杀人犯也不应该判,杀人犯没有家属被拆散吗,所有刑事案件都不应该抓
你去了解下刑事案件的公诉机制,以及背后的道理
【 在 colorfulrock 的大作中提到: 】
: 打击犯罪,大家都双手支持。但不能以牺牲具体人的幸福为代价。人家愿意继续生活,就非要把一家人拆散吗?
: 我支持鼓励被拐妇女以非法拘禁、强奸等罪名起诉购买者的行为,支持执法者从严惩处的行为。不支持强行拆散愿意在一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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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9.107.*
杀人放火诈骗,受害者不会只有他妻子一个人。拐卖妇女,主要受害者是妇女本人。
其实拐卖妇女往往伴随着强奸,所以我一直支持被拐妇女以强奸罪起诉购买者。但如果她愿意继续生活,强奸罪几乎没法取证,疑罪从无,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 在 abb 的大作中提到: 】
: 再说你说的太可笑了
: 一个人犯了杀人放火诈骗,他的妻子愿意和他一起生活,就应该把他放出来一家人团聚吗?不然就是强行拆散他们家庭?
: 一个人犯了强奸罪,只是因为被强奸的人愿意跟自己生活,就应该免于处罚?爱结婚也得等刑满释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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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0.73.59.*
怎么就强行拆散了
刑法判刑,民事赔偿,这些该做的做完了。俩人要还愿意一起过,谁也不会管。
如果说因为女方有感情所以放过对买家的惩处,犯罪者没抓进去,怎么能确定女方是真有感情还是被有感情,是正常心理状态下的感情还是斯德哥尔摩导致的感情。
【 在 colorfulrock 的大作中提到: 】
: 打击犯罪,大家都双手支持。但不能以牺牲具体人的幸福为代价。人家愿意继续生活,就非要把一家人拆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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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支持鼓励被拐妇女以非法拘禁、强奸等罪名起诉购买者的行为,支持执法者从严惩处的行为。不支持强行拆散愿意在一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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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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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82.2.*
强奸是个公诉罪,不是不告者不理。
受害者是妇女本人一人,就可以免于处罚这个逻辑也很可笑。
一个人谋杀妻子未遂、或者把妻子殴打残疾,是不是也应该免于处罚?
【 在 colorfulrock 的大作中提到: 】
: 杀人放火诈骗,受害者不会只有他妻子一个人。拐卖妇女,主要受害者是妇女本人。
: 其实拐卖妇女往往伴随着强奸,所以我一直支持被拐妇女以强奸罪起诉购买者。但如果她愿意继续生活,强奸罪几乎没法取证,疑罪从无,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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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水木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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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abb FROM 120.244.196.*
FROM 120.244.196.*
杀人和购买妇女是两回事。受害对象不同。杀人的受害对象不是杀人犯家属,购买妇女的主要受害者是被购买的妇女。
哪些适合公诉,你可以了解一下。
【 在 fluter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样说杀人犯也不应该判,杀人犯没有家属被拆散吗,所有刑事案件都不应该抓
: 你去了解下刑事案件的公诉机制,以及背后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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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0.73.59.*
你的意思就是家庭内互杀,杀的是杀人犯家属,就不该判刑,让杀人犯一家团聚?
【 在 colorfulrock 的大作中提到: 】
: 杀人和购买妇女是两回事。受害对象不同。杀人的受害对象不是杀人犯家属,购买妇女的主要受害者是被购买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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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适合公诉,你可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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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水木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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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4.196.*
对,强奸是公诉罪,问题是如果被拐妇女愿意继续生活,那么强奸的证据几乎是不可能搜集到可以入罪的程度。所以现在的司法实践就是不去费那个劲了。
罪刑法定原则,要处罚他,需要证据充分才可以。
受害者主要是妇女本人,所以在女方愿意的情况下,基本不可能有足够的证据去让他入刑。双方又愿意继续生活。所以补发结婚证似乎也只能没有办法的办法。
【 在 abb 的大作中提到: 】
: 强奸是个公诉罪,不是不告者不理。
: 其次,受害者是妇女本人一人,就可以免于处罚这个逻辑也很可笑。
: 一个人谋杀妻子未遂、或者把妻子殴打残疾,是不是也应该免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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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0.7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