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2岁娃坠楼,竟然说保姆没责任!!!
一事一议,法律就是这样的,法律从来不是谁穷谁有理,保姆没钱赔,这是事实,你不能说她没钱就枪毙她,如果是这样,穷人犯了错就该死,富人犯了错赔钱就可以,这才是绝对的不公平。
孩子死了,保姆没有看,这种死亡概率是多少?对于个人来说,出事了,就是百分百,但对于群体来说,就要看概率,法律是根据群体去做的,不是针对一件事或者一个人的。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不还是谁穷谁有理。保姆赔不起就揪着开发商物业。孩子活着,保姆赚八千。孩子死了,保姆没钱赔,也不用坐牢。那以后保姆看到孩子坐电梯升到24层,更不用管了,安心等着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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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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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6.227.20.*
忍不了,脑袋有问题,还是不知道国标制定防护栏要求是多少血的经验教训?
你说“很多临空处危险很小,百年不遇”哪儿来的?
看来这次2岁儿童坠楼,算是百年一遇了!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抽屉柜风险大,有必要加固。很多临空处实际危险很小,百年不遇,加得到处是栏杆很难看,也浪费钱。但建筑设计必须加,因为一旦出现问题,比如有人自杀,你没栏杆就要连带责任。所以建筑商和设计师实际在牺牲公共利益,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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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19.*
婴儿独处本身就是高危,坠楼死的已经不少了,只不过多数在家里,没有经过电梯的情节。但本质都是看护人不在。父母亲属看护,规定刑责于情于理不应该,因为同时也是受害者,属于自作自受,已经“刑”责相应。但如果是职业保姆,孩子死亡不会给她造成巨大痛苦和损失,孩子活着却要付她每个月高薪,那这个职业岂不是旱涝保收?保姆应该坐牢不是因为她穷,而是因为过错大,后果严重。如果她是刘强东,能支付几个亿,获得谅解免于刑责,对孩子父母算比坐牢更有帮助,可以考虑。如果保姆钱也没有,刑责也不负,那花钱雇保姆把孩子弄死的家庭是活该吗?
【 在 kimkilyer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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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事一议,法律就是这样的,法律从来不是谁穷谁有理,保姆没钱赔,这是事实,你不能说她没钱就枪毙她,如果是这样,穷人犯了错就该死,富人犯了错赔钱就可以,这才是绝对的不公平。
: 孩子死了,保姆没有看,这种死亡概率是多少?对于个人来说,出事了,就是百分百,但对于群体来说,就要看概率,法律是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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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5.171.22.*
从来没有人说活该,另外,你这里面的主观情绪太严重了,把孩子弄死,这牵扯到主观故意,如果真的有主观故意,那就是另外一说了。
你认为她的过错足以应该坐牢,但我说了,法律不一定这么认为,另外,你说看护人于情于理不该,但法律不看这个,你为什么认为他们是受害者呢?不是从概率上看到的么?因为对孩子不好的家长很少,所以你认为刑责相应,但实际上也有对孩子漠不关心个体父母。
你认为保姆不会承受痛苦,这个也是从概率上来说的吧?难道没有保姆因为这种事情愧疚一辈子么?肯定有,对于个体来说,绝对有。
最后,保姆没有钱是客观存在的现象,如果你认为这种很不合理,那么应该做的是取消保姆这个职业,让人花钱也不能雇佣保姆,这样才是直接避免出现你说的保姆没钱赔的情况。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婴儿独处本身就是高危,坠楼死的已经不少了,只不过多数在家里,没有经过电梯的情节。但本质都是看护人不在。父母亲属看护,规定刑责于情于理不应该,因为同时也是受害者,属于自作自受,已经“刑”责相应。但如果是职业保姆,孩子死亡不会给她造成巨大痛苦和损失,孩子活着却要付她每个月高薪,那这个职业岂不是旱涝保收?保姆应该坐牢不是因为她穷,而是因为过错大,后果严重。如果她是刘强东,能支付几个亿,获得谅解免于刑责,对孩子父母算比坐牢更有帮助,可以考虑。如果保姆钱也没有,刑责也不负,那花钱雇保姆把孩子弄死的家庭是活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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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6.227.20.*
有专业知识的这个是说明能意识到这个高风险。并不是说低风险的行为无限扩大化。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自己家孩子没有刑责,但职业看护应该有。比如一个孩子发烧,妈妈觉得是感冒,吃退烧药观察就好了。结果是急性脑炎死了,妈妈没有法律责任。但如果医生觉得只是感冒,没有做相关检查,那医生就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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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3.40.221.*
这个婴儿从电梯间独自爬窗台坠楼,可能百年未必一遇。我说的百年一遇,是指临空一两米,比如步行坡道,按照国内规范大概超过60厘米高就应该加栏杆,但会很难看。或者落地窗和飘窗,内侧加金属栏杆基本都被装修拆除,也造成浪费。很多规范规定的栏杆,现实中变成形式主义,拆除后不会有人强制复原,而是“谁拆除谁负责”。楼梯间这个应该就是这样,设计时有,安装或装修时决定不装。要求物业安装应该也不合理,根子还在开发商和房管局验收。
【 在 iRobot2035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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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忍不了,脑袋有问题,还是不知道国标制定防护栏要求是多少血的经验教训?
: 你说“很多临空处危险很小,百年不遇”哪儿来的?
: 看来这次2岁儿童坠楼,算是百年一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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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abyUnicorn FROM 115.171.22.*
FROM 115.171.22.*
你说有啥用,你又不是高法高检或是人大常委会。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窗户违规肯定承担违规责任。我要说的是第一,本案保姆是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并且是刑事责任。窗户是次要责任。第二,窗户都合规,还是有很多孩子坠楼,所以高危是看护人失职,窗户本身是低危。第三,国外的栏杆没有国内这么高要求,说明某些规定不是为了安全本身,成本不和风险成正比,而是有文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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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3.40.221.*
嗯,再回你一句,如果你认为保姆一定应该承担刑事责任,我建议你:
1、去联系孩子坠楼的家属
2、可以帮助他们进行刑事自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范围】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贰佰壹拾条三款,明确说明可以进行自诉,孩子已经死了,家属可以代替被害人进行刑事自诉。
这里面可能会出现一定的费用,比如说律师费。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婴儿独处本身就是高危,坠楼死的已经不少了,只不过多数在家里,没有经过电梯的情节。但本质都是看护人不在。父母亲属看护,规定刑责于情于理不应该,因为同时也是受害者,属于自作自受,已经“刑”责相应。但如果是职业保姆,孩子死亡不会给她造成巨大痛苦和损失,孩子活着却要付她每个月高薪,那这个职业岂不是旱涝保收?保姆应该坐牢不是因为她穷,而是因为过错大,后果严重。如果她是刘强东,能支付几个亿,获得谅解免于刑责,对孩子父母算比坐牢更有帮助,可以考虑。如果保姆钱也没有,刑责也不负,那花钱雇保姆把孩子弄死的家庭是活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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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6.227.20.*
疏忽就是一种主观故意啊,应尽到的注意没有尽到。比如开车前没绕车看,后面蹲个小孩,倒车压死了。虽然不是故意压死小孩,但是明知该查看没有看,故意忽视风险。
【 在 kimkilyer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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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来没有人说活该,另外,你这里面的主观情绪太严重了,把孩子弄死,这牵扯到主观故意,如果真的有主观故意,那就是另外一说了。
: 你认为她的过错足以应该坐牢,但我说了,法律不一定这么认为,另外,你说看护人于情于理不该,但法律不看这个,你为什么认为他们是受害者呢?不是从概率上看到的么?因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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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举的这个开车案例里你也支持没看住的保姆要判刑?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疏忽就是一种主观故意啊,应尽到的注意没有尽到。比如开车前没绕车看,后面蹲个小孩,倒车压死了。虽然不是故意压死小孩,但是明知该查看没有看,故意忽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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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3.4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