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我妈和我两个姨都放弃了对我大姨房产的继承权
说明你们这俩姨和你妈还要点脸
这种一般人不会主张的
【 在 tematar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大姨比我姥姥走的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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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9.144.108.*
理论上是,但遗嘱不是自然有效的,需要法庭认可。如果不能最高顺位继承人一致认可遗嘱效力,那只能打个确认之诉,然后继承公证,这算是最简单了。
当然,不继承公正也行,房管局要什么给什么,得跑几次。我岳母有姐弟仨,三人均分,毫无矛盾异议,但过户其母亲房产都很麻烦,还不如卖房子简单,拿着老两口结婚证户口本派出所亲属证明死亡证明,三人签字把房卖了钱一分了事,这还是中介帮着跑,要不累死……
【 在 basil0907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还是自己写一份遗嘱最省事了。几分钟的事,何必给孩子挖大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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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10.*
所以,父母要把房子作为遗产留给孩子,最简单有效的办法是啥?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理论上是,但遗嘱不是自然有效的,需要法庭认可。如果不能最高顺位继承人一致认可遗嘱效力,那只能打个确认之诉,然后继承公证,这算是最简单了。
: 当然,不继承公正也行,房管局要什么给什么,得跑几次。我岳母有姐弟仨,三人均分,毫无矛盾异议,但过户其母亲房产都很麻烦,还不如卖房子简单,拿着老两口结婚证户口本派出所亲属证明死亡证明,三人签字把房卖了钱一分了事,这还是中介帮着跑,要不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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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66.111.137.*
唉,太复杂了,社会运行成本真高,光是一个财产继承就得养多少法官律师啊。普通人还是要早写遗嘱防自己意外,同时如果活到高龄了,就提前把房产过户或者卖掉,避免遗嘱不保险,中国法官权利太大,动不动判遗嘱无效。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可能,继承人和继承权不是一回事,也不代表继承份额,更别全部继承了,凭什么给你更名?
: 你这是问到点子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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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38.*
早立遗嘱
【 在 basil0907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父母要把房子作为遗产留给孩子,最简单有效的办法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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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5.92.*
涉及到财产的事,从来都不简单,特别是这么多的人口,更是各种情况都有
【 在 flybit 的大作中提到: 】
: 唉,太复杂了,社会运行成本真高,光是一个财产继承就得养多少法官律师啊。普通人还是要早写遗嘱防自己意外,同时如果活到高龄了,就提前把房产过户或者卖掉,避免遗嘱不保险,中国法官权利太大,动不动判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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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66.111.137.*
房产局认可么?可以拿着手写的遗嘱去过户?
【 在 leohappy 的大作中提到: 】
: 早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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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66.111.137.*
没啥动机,就是法律和现实有冲突,
如何完善
而不是每次都是这种第二顺位的通过各种方法来抢第一顺位的。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为什么总要把自己的理解置于法律、法理之上呢?你任何一句话都没有法律根据。
: 继承遗产就要继承被继承人依法已经湮灭的义务,可有法律依据?你所谓第一顺位的含义,可有任何法律依据?这么以自我为中心,无知无畏的瞎扯,是什么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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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17.*
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属于第一顺位,你搞错了
【 在 huhho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啥动机,就是法律和现实有冲突,
: 如何完善
: 而不是每次都是这种第二顺位的通过各种方法来抢第一顺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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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66.111.137.*
法律考虑的是最广大人群的情况,保障的是公平正义,与个体的穷富无关
【 在 basil0907 的大作中提到: 】
: 继承遗产并不是为了赡养
: 难道富翁就不能继承遗产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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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197.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