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老人反对装电梯建好又想用被全楼拒绝:他让工程延误一年多
我只是认为应该接纳,人家不接我也无法。而且你这比喻似乎不妥。
【 在 defeatyou (lance~天地一沙鷗) 的大作中提到: 】
: 人家不接纳也有道理的
: 设想一下,如果林则徐后来吸dayan,他还能算民族英雄?
: 【 在 clutch 的大作中提到: 】
: : 我觉得没问题,甚至我不认为反对者有必要做什么赔偿。凡是集体决策的事儿,就得容得下反对,就得耐得住过程。反对者转变态度,也得有度量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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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9.25.*
你先看懂标题在说啥再进来。
【 在 gsss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先看懂我说的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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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3.16.81.*
有啥不妥?
你主张禁烟,怎么能自己吸呢
【 在 clutch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只是认为应该接纳,人家不接我也无法。而且你这比喻似乎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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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2.82.222
装的超级难看哈,新闻也看到了。
正常来说老人把房卖了才不跟这邦子傻吊一快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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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9.190.171.*
你没数学基础,哈哈哈
【 在 Firemen 的大作中提到: 】
: “全楼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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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3.119.*
郭贼怎么这么无耻
【 在 Firemen 的大作中提到: 】
: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典型案例。广东广州荔湾区某小区某栋9层住宅楼业主于2017年至2018年商议加装电梯,44户业主中有32户业主同意。居住于3楼、年近八旬的业主郭某因有异议未参与出资。而电梯投入使用后,郭某提出希望在补交相应集资款后使用电梯,但32户业主认为郭某前期对加装电梯有异议,导致加装电梯工程延误一年多,反对其使用电梯。
: 郭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在按前期加装电梯筹资方案支付10077元费用后,对新建电梯拥有与32户业主同等的权利和义务。荔湾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案涉电梯在使用属性上系建筑物的共有部分,郭某与其他业主对电梯享有使用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郭某使用该电梯无须经多数业主同意。故法院判决郭某支付集资款后,由该住宅业主代表向郭某提供电梯卡,供其搭乘电梯使用。宣判后,32户业主提出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其他业主如认为郭某阻碍电梯加装的行为给其造成损失,可另案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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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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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18.*
这个锅你只能甩给记者。
又看了一下,好像这个锅只能你自己背。
“44户业主中有32户业主同意。居住于3楼、年近八旬的业主郭某因有异议未参与出资。”
并不代表的其它44-32-1的投了反对票的其它人都没有出资。
投反对票是一回事,投反对票是合法权利,但出资是另外一回事。
【 在 wuya5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没数学基础,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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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Firemen FROM 213.16.81.*
FROM 213.16.81.*
政府主导?你想多了
每个能安上电梯的楼都是有几个热心居民先期进行大量工作的,几乎是从筹建、动员、填表、签字、收费,到选择建筑公司、建筑材料、监工、验收,后期使用收费及维护等,全部都操心负责的。政府只负责验收后给建筑公司拨付补贴款。
去年我家空着的老破小安上了,几年前楼长和几个热心邻居就组成了一个筹建小组负责,从填表、签字到收费,我家都记不清接到了多少电话,连建筑公司的工作人员为了揽到活,都打来数个电话解答疑问。
去年终于安好了,感觉他们真不容易啊。
【 在 zhuanz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修电梯完全是由其他业主负责出资推动,并且决策权在他们,那这个判决当然不合理。但如果是政府主导,政策文件上没有堵死补缴使用的口子,判决就是合理的。
: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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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81.144.*
多少还是能升点值吧
【 在 xiongym 的大作中提到: 】
: 金三,银四
: 修了电梯以后,四楼最好,五楼其次。三楼变第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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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81.144.*
文科生一向如此
司马迁就写了
当此时,诸郡县苦秦吏者,皆刑其长吏,杀之以应陈涉。
显然不对,萧何 曹参都没死
【 在 Firemen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锅你只能甩给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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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2.8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