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老人反对装电梯建好又想用被全楼拒绝:他让工程延误一年多
人人都学会了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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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39.87
这个好,
以后有事大家都别参加,
等别人弄好,
咱坐享其成即可,
反正有法院撑腰,
就这,
好人不长命必然的,
【 在 Firemen 的大作中提到: 】
: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典型案例。广东广州荔湾区某小区某栋9层住宅楼业主于2017年至2018年商议加装电梯,44户业主中有32户业主同意。居住于3楼、年近八旬的业主郭某因有异议未参与出资。而电梯投入使用后,郭某提出希望在补交相应集资款后使用电梯,但32户业主认为郭某前期对加装电梯有异议,导致加装电梯工程延误一年多,反对其使用电梯。
: 郭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在按前期加装电梯筹资方案支付10077元费用后,对新建电梯拥有与32户业主同等的权利和义务。荔湾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案涉电梯在使用属性上系建筑物的共有部分,郭某与其他业主对电梯享有使用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郭某使用该电梯无须经多数业主同意。故法院判决郭某支付集资款后,由该住宅业主代表向郭某提供电梯卡,供其搭乘电梯使用。宣判后,32户业主提出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其他业主如认为郭某阻碍电梯加装的行为给其造成损失,可另案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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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0.*
公共代表所有人都有权利,有反对的权利,这个没问题吧。既然多数压制了少数,后面电梯建好了,少数派和多数派付出的或者做出的牺牲,或者叫承担的义务是一样的,现在如果愿意合理承担费用,凭什么不让使用呢?
这个和拆迁一样,难道当时反对拆迁的后来被强制拆迁就不应该享受拆迁政策?就像选举中的少数派难道就不能拥有公民普遍的权利?
当时建电梯的多数派还想隔离少数派把电梯变成自己的私有权利,问题是利用的都是公共区域,凭什么把公共部分作为多数派的独有权利?
顺便回答下某层楼,楼道和外立面都是公共区域,即使电梯没有在那层楼停。
【 在 scorpionGG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请教下,公共区域是什么?
: 楼道属于私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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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82.186.*
照照镜子,谁有空翻你的帖子,自我感觉良好是一种病,抓紧治
【 在 Firemen 的大作中提到: 】
: 进一步暴露了你的无知,别人翻翻帖子就知道:我就从来都不支持装电梯,呵呵。
: 当然,无知到你这种地步的是理解不了这一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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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82.186.*
那回到一开始的问题,3楼有什么权利阻止施工一年多?
他一个人可以理使用自己权利阻止整个大楼的住户的合法权利,那么其他用户也可以利用自己的权利阻止他使用电梯,就算不能阻止他彻底不能使用,至少延迟使用。
如果不能,那么你的言论就自相矛盾。
不能好处都让一个人占了。
【 在 ysysunway 的大作中提到: 】
: 公共代表所有人都有权利,有反对的权利,这个没问题吧。既然多数压制了少数,后面电梯建好了,少数派和多数派付出的或者做出的牺牲,或者叫承担的义务是一样的,现在如果愿意合理承担费用,凭什么不让使用呢?
: 这个和拆迁一样,难道当时反对拆迁的后来被强制拆迁就不应该享受拆迁政策?就像选举中的少数派难道就不能拥有公民普遍的权利?
: 当时建电梯的多数派还想隔离少数派把电梯变成自己的私有权利,问题是利用的都是公共区域,凭什么把公共部分作为多数派的独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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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24.147.*
应该装那种需要走廊联通楼层的电梯。这样后面想用电梯的就得自己去跑审批流程,找施工。不是简单补个钱的问题。一定要用魔法打败魔法。
【 在 Firemen 的大作中提到: 】
: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典型案例。广东广州荔湾区某小区某栋9层住宅楼业主于2017年至2018年商议加装电梯,44户业主中有32户业主同意。居住于3楼、年近八旬的业主郭某因有异议未参与出资。而电梯投入使用后,郭某提出希望在补交相应集资款后使用电梯,但32户业主认为郭某前期对加装电梯有异议,导致加装电梯工程延误一年多,反对其使用电梯。
: 郭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在按前期加装电梯筹资方案支付10077元费用后,对新建电梯拥有与32户业主同等的权利和义务。荔湾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案涉电梯在使用属性上系建筑物的共有部分,郭某与其他业主对电梯享有使用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郭某使用该电梯无须经多数业主同意。故法院判决郭某支付集资款后,由该住宅业主代表向郭某提供电梯卡,供其搭乘电梯使用。宣判后,32户业主提出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其他业主如认为郭某阻碍电梯加装的行为给其造成损失,可另案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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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29.66.*
这么说来你都照过镜子了,知道你自己病得没得救了?呵呵。
【 在 ysysunway 的大作中提到: 】
: 照照镜子,谁有空翻你的帖子,自我感觉良好是一种病,抓紧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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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3.16.81.*
难道没有合法阻止那个老人使用电梯吗?不然你告诉我这个判决书哪里来的?两方都不是省油的灯,所以也别觉得哪边是好人
【 在 scorpionGG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回到一开始的问题,3楼有什么权利阻止施工一年多?
: 他一个人可以理使用自己权利阻止整个大楼的住户的合法权利,那么其他用户也可以利用自己的权利阻止他使用电梯,就算不能阻止他彻底不能使用,至少延迟使用。
: 如果不能,那么你的言论就自相矛盾。
: 不能好处都让一个人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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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82.186.*
这种情况想施工也得之前出资的业主同意才行,就不同意施工,不然把电梯整塌了谁乐意。
【 在 metall 的大作中提到: 】
: 应该装那种需要走廊联通楼层的电梯。这样后面想用电梯的就得自己去跑审批流程,找施工。不是简单补个钱的问题。一定要用魔法打败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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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3.16.81.*
首先,我们讨论的核心不是法院判决的合法性。
何况法律也未必都是合情合理的,早30年,在座的各位都得进去甚至死刑
现在的话,就是房屋预售制度,烂尾楼问题。所有违法的人都不用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可以不承担责任,只有最无辜的买房人需要承担损失。请问这个法律合理吗?
那既然老人可以违法阻止大家施工,为啥现在大家不能阻止他使用?
省不省油,那是事情没发生在你身上,如果你是顶楼用户,你还能这么支持这个老人?
【 在 ysysunway 的大作中提到: 】
: 难道没有合法阻止那个老人使用电梯吗?不然你告诉我这个判决书哪里来的?两方都不是省油的灯,所以也别觉得哪边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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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24.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