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通报错误之一,最严重的自相矛盾
倾向不倾向的有点主观,网友有自己的看法就行了,咱们不用讨论,也讨论不清楚。
我只说客观事实:通报中明确写着女方取自共同账户的钱一部分用于个人消费一部分用于共同消费,而男方取钱的用途丝毫不提。这就是客观事实吧?这样写就不公平,就是错误的做法。要么男女都不写用途,要么男女都写用途。有的写有的不写就是不公平,而且这种不公平很容易给大家造成误解。
刚才你也说了“如不指明用途,则应当认为这是单方消费”,这个观点我认同。通报里不写男方的取款用途,大家就会误解为男方取的钱都用于个人消费了。但是理性分析一下,女方取得钱既有自用又有公用的,男方取得钱极大概率也是这两种用途,不太可能全部自用。这就是我说的通告给别人造成的误解,这次清楚了吗?即便事实男方确实是全部自用,也应该明确出来。
这种误解是有大问题的。不像那个时间的小错误,数据清晰,不会有啥影响。但是这个误解,特别是后面还算出来男方多取了7.5万,按照你刚才的逻辑这7.5万就是全部自用了,未来万一涉及到还钱,这7.5万就得抠出来不用还了,这显然是不合适的。因为如果这7.5万部分或者全部用在共同花费了呢?那么这7.5万的差额统计就没啥意义了。因为万一将来要还钱,那还钱的时候就不能扣出来或者只能扣除一部分。至于怎么扣除,我发过一个帖子专门给了个公式。 这是个大问题,必须指出来。
【 在 VincentG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并不认为这存在误解,所以我希望你能提供具体的点。
: 至于最后一点,如何理解公平公正是需有讨论的,我看到部分人认为官方具有倾向性,不认可官方结论,我认为这一点需要讨论。
: 部分人认为在通告上的偏向性说明相关方具有偏向性,结果并不公平公正。具体论证上,他们用部分通告内容来否定全体通告内容,用单一通告来否定相关方结论。具体表现上,要求单句在结构上公平,似乎每一句好话应对应一句坏话,这是严重罔顾事实且毫无道理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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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okaym FROM 121.69.200.*
FROM 121.69.200.*
呵呵,宁可认为官方偏袒女方,也不肯认为自己判断失误
【 在 ptco 的大作中提到: 】
: 谁语文不及格,会见分晓的。
: 我们等着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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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29.39.*
后面,如果有明确的说法,这3w是死前转的,我肯定承认我错了。
如果有明确说法,是死后转的,也希望你能承认错误,不要到时候不承认自己错,把责任推到通告写的不对上。
我们两个看到的是同一个通告
【 在 S030371 的大作中提到: 】
: 呵呵,宁可认为官方偏袒女方,也不肯认为自己判断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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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ptco FROM 123.122.162.*
FROM 123.122.162.*
例句都给你了还在这bb
分号后面沿用分号前面的时间,就这么简单
【 在 VincentG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不接受你对我的侮辱。
: 你的错误是很清晰的,你错误的预设你的立场,你错误的理解语法文法。
: 在该段中,第一句为整句前置修饰语,修饰整句,表面该句内容是通过调查而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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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0.167.*
good idea!
【 在 ptco 的大作中提到: 】
: 后面,如果有明确的说法,这3w是死前转的,我肯定承认我错了。
: 如果有明确说法,是死后转的,也希望你能承认错误,不要到时候不承认自己错,把责任推到通告写的不对上。
: 我们两个看到的是同一个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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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29.39.*
按照原文并结合后文,我*推测*是指截至取证前。起默认为两人认识时,止推测取证前。
此处并列是 指并同时前后两句结构上并列,第二句对第一句进行补充说明。
第三个不能认为不公平,这一部分信息我也说了需要进一步披露。但如果男方全部用于个人消费,而通报特别指明,我认为这样做就是在偏袒女方。
你关于误解的说明我认为并不成立。此前有相关言论指明女方全部用于个人消费,官方在此作出回应,并无不当。关于文法结构上,如删去括号内解释性内容,再看全文,并无不当。可以说,说明女方用途,是指这部分需要说明,而男方无需说明。
且误导需指明该内容指向信息违背事实,但缺乏相关信息,因此关于认为其是误导,并不合适。
【 在 okaym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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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有坚持不认为是错误的权利。但是,你一直未回答:如果这不是错误,那么女方给男方转钱的起止时间是多少?男方的写的清清楚楚,女方的为什么不写明呢?
: 至于“同时表示并列”那你说说,与什么并列?具体一点
: 是啊,就是因为你认为的“如不指明用途,则应当认为这是单方消费”。通报中男方未指明用途,所以才会让别人误解为男方从共同账户支取的钱全部用于个人消费了。
: 但是,通报中却指明了女方取钱的用途,其中有个人消费的,有共同消费的。但是通报没指明男方用途,这个就不公平了,就会给别人误解。
#发自zSMTH@CDU.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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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71.118.62.*
死不承认是吧,来,最后一回合
请你根据通报原文“(二)胖猫和谭的经济来往”这一段,进行单纯的阅读理解,分别指出分号后面29.7万、3万、13.6万的截止日期。注意,不可用到下面“二、关于谭被侵犯隐私的调查情况”这一段的内容,因为距离非常远,不能奢求第一次看公告的人看这么远。
注意是单纯的阅读理解,不是还原真相。
我自己先回答
29.7万:截至4月11日
3万:截至4月11日
13.6万:截至去世后,但不知道是哪一天
这样一理,明显看出分号后面的时间是沿用分号前面的时间。
但凡你认真做了阅读理解,就不可能不发现通报的错误!
最后一回合,请你拿出男人的尊严。
【 在 VincentG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不接受你对我的侮辱。
: 你的错误是很清晰的,你错误的预设你的立场,你错误的理解语法文法。
: 在该段中,第一句为整句前置修饰语,修饰整句,表面该句内容是通过调查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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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0.167.*
你也说了你是推测,如果一个正式通告中的统计数字还需要让大家去推测统计数字涉及的起止时间,那已经就是问题了。但这个问题是基于你的认知和逻辑出来的,即你认为时间管不到分号后面的统计数字。但是,你这个认知是错的,在本案中时间既是男方的统计数字起止时间,又是女方统计数字的起止时间。通报没啥大问题,仅仅是个小疏忽,也不会给人误解。
就是因为括号中写了女方取款的用途,而男方没有在括号中写明,这才是不公平。
你说是为了回应有人的质疑,这事我不清楚。但是,即便是回应质疑,通告也不应该只写女方的用途、不写男方的用途。因为不给男方做同样的说明,就是给人误导。你也说了“不说明就可以认为是自用了”。按照正常逻辑,男方不太可能全部自用。通告如果是回应质疑没问题,那也需要给男方同样写明,否则就会制造新的质疑,就会让人误解。这就是不公平。
【 在 VincentGe 的大作中提到: 】
: 按照原文并结合后文,我*推测*是指截至取证前。起默认为两人认识时,止推测取证前。
: 此处并列是 指并同时前后两句结构上并列,第二句对第一句进行补充说明。
: 第三个不能认为不公平,这一部分信息我也说了需要进一步披露。但如果男方全部用于个人消费,而通报特别指明,我认为这样做就是在偏袒女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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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okaym FROM 121.69.200.*
FROM 121.69.200.*
我又回去看了看相关帖子。
首先,关于最后的财务纠纷,你认为官方是否应当披露相关细节?
在计算某账户经济往来时,是否应当计算钱的最终指向?
在多数网友的计算过程中,我仅看到一个开店7W的指向,即使列入共同消费,也并存在抵扣情况。
我认为我们需要复盘相关讨论和发言,看看有的地方是否存在偏见和误解。
【 在 okaym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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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倾向不倾向的有点主观,网友有自己的看法就行了,咱们不用讨论,也讨论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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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说客观事实:通报中明确写着女方取自共同账户的钱一部分用于个人消费一部分用于共同消费,而男方取钱的用途丝毫不提。这就是客观事实吧?这样写就不公平,就是错误的做法。要么男女都不写用途,要么男女都写用途。有的写有的不写就是不公平,而且这种不公平很容易给大家造成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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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zSMTH@CDU.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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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71.118.62.*
对
既然是统计数字,就应该有起止时间。
如果前面的时间只针对男方,那女方统计数字的起止时间呢?
如果没有起止时间,如何计算统计数字呢?
【 在 skilcooly 的大作中提到: 】
: 死不承认是吧,来,最后一回合
: 请你根据通报原文“(二)胖猫和谭的经济来往”这一段,进行单纯的阅读理解,分别指出分号后面29.7万、3万、13.6万的截止日期。注意,不可用到下面“二、关于谭被侵犯隐私的调查情况”这一段的内容,因为距离非常远,不能奢求第一次看公告的人看这么远。
: 注意是单纯的阅读理解,不是还原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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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1.69.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