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不认同其他意见就是苛责完美受害人的说法
女博士的态度不符合你的预期你就质疑她属于“衣着暴露,画着浓妆,在酒吧”等情景去揣测别人
是一种更可怕的人性之恶
没有任何建设性
是一种更隐蔽的苛责受害人
【 在 dooob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当然支持对男的处分,这样的教育毒瘤越少越好,能净化我们的学术环境。但我们在说女博士的态度问题,不是在苛刻她,而恰恰是在讨论问题的核心部分,也就是到底有没有强迫的成分。
: 我举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如果一个女的衣着暴露,画着浓妆,在酒吧被人强j,女子在这期间进行了激烈反抗或明确表达了拒绝态度。如果有人苛责她的衣着或妆容,这是在要求完美受害者,因为这些可能起到一定影响,但跟犯罪事实没有因果联系。但如果如果有个男的过来调戏她,甚至邀请她发生x行为,女子用一些容易让人误解的语气说类似“那不好吧”这种话,那讨论她的态度是否明确表达了否定,我觉得这是问题的核心部分。
: 女博士的态度问题是违法事实的核心部分,是值得讨论的,并不是在苛责完美受害人。她在明知自己录音的前提下,态度强烈一些的拒绝不是更有效果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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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0.194.168.*
不管有什么原因。想举报就举报。
假如你以前做过犯法的事,指不定哪天也会被举报
【 在 BBSvsQQ 的大作中提到: 】
: 重点是:为何两年后才拿出来,要求换导师?为何还要继续容忍两年?
: 诚然,侵犯就是错,就是犯法。
: 但她举报的真正原因是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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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polarisjj FROM 114.249.221.*
FROM 114.249.221.*
“不拒绝便是同意”,这是你自己的想法。
【 在 dooob 的大作中提到: 】
: 客户模棱两可之后,可以一步一步慢慢试探签合同不是么?
: 至于第二个,我觉得根据国情及两性特点,道德层面都是不拒绝便是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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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9.221.*
对,并没有规定只有自身完美无缺,经得起任何显微镜的检测的人,才能去举报别人,
才能去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 在 polarisjj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管有什么原因。想举报就举报。
: 加入你以前做过犯法的是,指不定哪天也会被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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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25.27.*
我听了录音,讨论完学术问题,男的要抱她,她说不是父女关系么,之后用我无法认同的语气说“那不好吧”,甚至,在我听来会觉得这语气有挑逗的意味。之后也没有要离开的举动。而且之后也没有再讨论学术问题?她也没有说要离开的举动。
【 在 basil0907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没看视频吧,女生一开始就拒绝了,明确说:不行,而且是说了好多次
: 但LSP色心不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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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9.107.*
我觉得你没有看懂我表达的东西。
不在乎事实真相,一味去偏袒受害者,受害者100分正确,在我看来这也是恶,因为破坏了公平。
【 在 dobest 的大作中提到: 】
: 女博士的态度不符合你的预期你就质疑她属于“衣着暴露,画着浓妆,在酒吧”等情景去揣测别人
: 是一种更可怕的人性之恶
: 没有任何建设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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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9.107.*
是要举报,但不是二年之后。
是要拒绝,但不是让他觉得还有可能,还有下次。
要拿到证据后就雷厉风行,要受到侵害就能审时度势,不怕鱼死网破,大概率她可以很
顺利毕业,而且更让人看好。
她的选择可能代表了绝大多数设身处地受害者的选择,不能算错,但不能成为提倡的。
这样的选择更多助长了一个又一个王叫兽。
恶意揣测下,如果王叫兽之前没有在其他受害者身上得逞过,他一定不会这么不知进退
的卡她不毕业,他以为她不会站出来。那就是说,她站出来了,没站出来的还有大多数
。所以,他才能如此胆大妄为。
在恶意下,如果王叫兽忽然良心发现下或怕事没卡她,她顺利毕业了。大概率她不会举
报了(因为她没选择当时举报,直到两年后不能毕业了才举报,有理由这样揣测)。这
更像博弈失败后的鱼死网破,而不是我弱我维权,我权利不可侵犯的浩然正气!
【 在 sherry2010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们真正鼓励和引导的应该是什么?我们真正应该助长的应该是什么?”
: 说说你的想法
: 这个思路是对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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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29.54.*
钓鱼执法说得非常好,我认为女博士是有钓鱼执法嫌疑的。
【 在 linxiang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能质疑所谓的受害人,质疑就是你的问题。
: 钓鱼执法的人也不会受到处罚,。。。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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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9.107.*
你无论一步试探还是两步试探,你终归是要拿到“明确肯定”才会去准备合同,“明确肯定”是前提,这个没什么疑问吧?
对客户如此,对同事就该如此
对领导如此,就该对伴侣如此
对每个人如此,就该对异性如此
所谓的不双标,就是这样
在性同意方面,也应如此
性同意这件事,不存在“不拒绝便是同意”这种规则
这一点太多人缺乏被教育
别说中国国情,全世界都一样,sexual assault罪犯都会找借口“她/他没有明确拒绝”,然而并不影响他们承担严重后果
你有“不拒绝便是同意”这种错觉,是因为很多时候没有征得“明确同意”并没有让你承担严重的后果,没有被事实教育
就像被惯坏的熊孩子一样
【 在 dooob 的大作中提到: 】
: 客户模棱两可之后,可以一步一步慢慢试探签合同不是么?
: 至于第二个,我觉得根据国情及两性特点,道德层面都是不拒绝便是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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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127.*
支持这个的另一个证据就是,她说了对方不让她毕业,可是怎么没说她到底做了哪些工作发了哪些文章或之类的能支持她毕业这个男的却不同意她毕业呢?
【 在 dooob 的大作中提到: 】
: 可事件是在两年后才曝光,是否有利用此事拿毕业证的嫌疑呢?因为她现在的诉求也是换导师,就算当时曝光也要求换导师的话应该不怎么会影响学业吧?或者等毕业之后再曝光就对自己完全没有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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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9.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