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大同案中女方既然接受了订婚,就应当尊重订婚背后的民俗意义
您脑子可真是一团浆糊,半点逻辑都没有
是你死气白赖的要来谈“社会共识”
彩礼从先秦至今,在我国社会大面积存在,跟你们那个“订婚就可以要求x行为并默认对方应该同意”哪个更近“社会共识”?
所以就一直问你们“订婚就可以要求x行为并默认对方应该同意”到底是谁家的社会共识?您父母知道吗?这么教育你的?
【 在 alexchow 的大作中提到: 】
: 照你这么说,古礼古法就是对的,以前还有宫刑呢,你提尝一下试试?
:
--
修改:windinwillow FROM 112.97.219.*
FROM 112.97.219.*
可笑,有彩礼就可以qj?
你可真把自己当回事,你不支持,qj也是犯罪
【 在 alexchow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事情的关键在于,有没有彩礼。如果没有彩礼,百分百支持女性。
:
--
修改:windinwillow FROM 112.97.219.*
FROM 112.97.219.*
那我就直言不讳,说可能的影响。这个不单单是订婚,还有彩礼。
后续影响就是,不愿意、不同意,要彩礼。还不愿意,要增加彩礼、房产加名。
同意了,结婚了,领证了,发生了几次,又不同意了。要么离,要么忍,反正给的东西要不回去了。
说到这里,我想起了翟欣欣。
翟的第一次,肯定也不会判翟的。但人总有第一次。
这就是我为什么说,这种判例,社会效果不好的原因。
【 在 windinwillow 的大作中提到: 】
: 订婚跟认定qj有半毛钱关系?你自己发明的关系?
【 在 litao0619 的大作中提到: 】
: 并没有。所以说是新的...
--
FROM 124.127.0.*
夫唱妇随,还是古礼呢,你怎么又选择性无视了?
当然,我不像你一样,觉得古礼就是对的。
然而这个案子中的女性,有劳动能力而选择待业在家,显然不是愿意为社会做贡献的那种。算不上新时代女性。
【 在 windinwillow 的大作中提到: 】
: 您脑子可真是一团浆糊,半点逻辑都没有
: 是你死气白赖的要来谈“社会共识”
: 彩礼从先秦至今,在我国社会大面积存在,跟你们那个“订婚就可以要求x行为并默认对方应该同意”哪个更近“社会共识”?
: ...................
--
FROM 114.113.90.*
所以,古代有“订婚了就可以要求性行为并默认对方应该同意”?
有吗?
没有,你们到底是凭什么死气白赖的说这是“社会共识”呢?是qjf共识吧
【 在 alexchow 的大作中提到: 】
: 古代还讲究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是夫家财产,你认可这个古代传统吗?所以不要选择性无视。
:
--
FROM 112.97.219.*
按照你提倡古礼的说法,古代有丈夫对老婆的QJZ吗?
这种对女性权益的维护,归根结底是想利用女性的生产力。把根子想明白了再出来说话。
【 在 windinwillow 的大作中提到: 】
: 可笑,有彩礼就可以qj?
: 你可真把自己当回事,你不支持,qj也是犯罪
: :
--
FROM 114.113.90.*
当前的社会习俗,这种是很普遍的。
那传统上出轨还浸猪笼呢
【 在 colorfulrock 的大作中提到: 】
: 拉倒吧。中国传统从来是反对婚前性行为的。而且实际上,性自主权是双方天然的权利,结婚也只是默认对方同意。如果对方明确反对、 ...
--
FROM 124.127.0.*
那不过是集体鸡贼为了钻法律空子而已。
一个村集体制毒f毒要不要叫民俗?
一个地方集体买媳妇要不要叫民俗?
或者说,垃圾人约定的垃圾民俗要不要维护?
如果这种民俗该维护,我觉得大凉山人民出来抓人奴隶也应该维护。
【 在 zeus2615 的大作中提到: 】
: 其实你很难证明中国不存在订婚有等于事实夫妻的现象,有些地区订婚后流程就算走完了,开始生育直到生出儿子才领证。习俗虽然落后,但确实客观存在。
: 不知道当地习俗怎么样,有很多习俗较真起来就是违法的。这男的大概率在文化程度上和女方不太匹配,双方认知不一样,所以才会在明确严重违法的场景他都敢瞎搞。
: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
--来自微微水木3.5.17
--
FROM 223.104.41.*
给了彩礼也不是“婚内”不等于结婚啊,哥
您这法盲程度,真的别来丢人现眼了好吗
【 在 litao0619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我就直言不讳,说可能的影响。这个不单单是订婚,还有彩礼。
: 后续影响就是,不愿意、不同意,要彩礼。还不愿意,要增加彩礼、房产加名。
: 同意了,结婚了,领证了,发生了几次,又不同意了。要么离,要么忍,反正给的东西要不回去了。
: ...................
--
FROM 112.97.219.*
要么走新时代路线,独立女性,我们支持她们的一切权益。
要么走旧时代路线,不工作,要卖身钱。这种在家务上,在家庭权益上,本来就要让步的。
【 在 windinwillow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古代有“订婚了就可以要求性行为并默认对方应该同意”?
: 有吗?
: 没有,你们到底是凭什么死气白赖的说这是“社会共识”呢?是qjf共识吧
: ...................
--
FROM 114.11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