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大同案中女方既然接受了订婚,就应当尊重订婚背后的民俗意义
订婚没办婚礼就去把对方女孩强上了,当然叫qj
只不过古代女的即便被qj也可能忍气吞声不敢报官罢了
但说这样的是qj一点问题都没有
【 在 alexchow 的大作中提到: 】
: 按照你提倡古礼的说法,古代有丈夫对老婆的QJZ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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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对女性权益的维护,归根结底是想利用女性的生产力。把根子想明白了再出来说话。
: ...................
--来自微微水木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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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1.*
太多了,
因为法定有22岁和20岁领证的年龄
南方有些娃,17岁就生娃了。
你说不做个订婚仪式,走完习俗的彩礼流程,怎么办。
【 在 fixfox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不是习俗,是双方约定
: 从未听说过这种习俗
: 订婚不久就散了的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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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9.155.146.*
再说一遍,不是我“提倡”,而是你死气白赖的非要跟我们谈传统谈习俗谈“社会共识”
那么就要请你说清楚:订婚就可以要求性行为并默认对方应该同意到底是谁家的习俗?你家的?你爸妈知道吗?他们教你的?
反正自古至今我主流传统中华文明从没这个习俗,你们到底凭什么说这是社会共识?
你能不能把这件事说清楚了再去东拉西扯别的?
【 在 alexchow 的大作中提到: 】
: 按照你提倡古礼的说法,古代有丈夫对老婆的QJZ吗?
: 这种对女性权益的维护,归根结底是想利用女性的生产力。把根子想明白了再出来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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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windinwillow FROM 112.97.219.*
FROM 112.97.219.*
那你就说当前社会习俗,别扯传统。
当前社会习俗还包括互相尊重,男方不能有超出女方接受范围的亲密行为,更别说qj了。
【 在 litao0619 的大作中提到: 】
: 当前的社会习俗,这种是很普遍的。
: 那传统上出轨还浸猪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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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0.73.59.*
那不领证的性行为,是否都应该判为流氓罪?
80年代很常见。死刑都是可以的。
【 在 shixiangyun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不过是集体鸡贼为了钻法律空子而已。一个村集体制毒f毒要不要叫民俗?一个地方集体买媳妇要不要叫民俗?或者说,垃圾人约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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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27.0.*
当然了,古法和今法本质上有共同的逻辑,看谁的劳动社会贡献大。古代男性是主要的贡献者,所以几乎没有像样的妇女权益。现代女性劳动参与率上来了,才有她们的社会权益。
这个案子中,女性一不要劳动,二要卖身钱。本意上不是法律的维护对象。不过她借了其他劳动女性的势而已。无原则维护这种女孩子的利益,不过是把所有女性架在火上烤而已。
【 在 shixiangyun 的大作中提到: 】
: 订婚没办婚礼就去把对方女孩强上了,当然叫qj
: 只不过古代女的即便被qj也可能忍气吞声不敢报官罢了
: 但说这样的是qj一点问题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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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113.90.*
那是谁反复提什么彩礼的历史渊源的。好比有渊源,就合理一样?
【 在 windinwillow 的大作中提到: 】
: 再说一遍,不是我“提倡”,而是你死气白赖的非要跟我们谈传统谈习俗谈“社会共识”
: 那么就要请你说清楚:订婚就可以要求性行为并默认对方应该同意到底是谁家的习俗?你家的?你爸妈知道吗?他们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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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113.90.*
古法没有“订婚了就可以要求性行为并默认对方应该同意”
今法也没有
所以,你们凭什么觉得就应该“订婚了就可以要求性行为并默认对方应该同意”?
因为有些男的共情了qjf?跟qjf“共识”了?
【 在 alexchow 的大作中提到: 】
: 当然了,古法和今法本质上有共同的逻辑,看谁的劳动社会贡献大。古代男性是主要的贡献者,所以几乎没有像样的妇女权益。现代女性劳动参与率上来了,才有她们的社会权益。
: 这个案子中,女性一不要劳动,二要卖身钱。本意上不是法律的维护对象。不过她借了其他劳动女性的势而已。无原则维护这种女孩子的利益,不过是把所有女性架在火上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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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windinwillow FROM 112.97.219.*
FROM 112.97.219.*
这个案子的社会意义就是,年轻人从工作躺平到婚育躺平,整个逻辑理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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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113.90.*
这个案例的订婚,可是伴随着利益的实际交割了。
【 在 windinwillow 的大作中提到: 】
: 古法没有“订婚了就可以要求性行为并默认对方应该同意”
: 今法也没有
: 所以,你们凭什么觉得就应该“订婚了就可以要求性行为并默认对方应该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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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11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