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大同案:我目前比较偏向女方,也就是法院的结论
这案子不爆出来,没有各大实操作律师的深入解读分析,
哪个人敢说自己真的懂法,懂得实际是怎么执行的。
【 在 ssteym 的大作中提到: 】
: 意愿这个问题,本来就很主观
: 靠客观证据,那就是女性器官的损害?
: 其实也怪男方不懂法,如果懂法的话,他应该可以逃脱刑责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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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79.49.*
实质不是必要条件。人家cn膜还在
【 在 ssteym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要讲法律啊
: 强歼案的落实只考虑两个条件:
: 1\. 有没有实质发生性行为
: 2\. 有没有违背妇女意愿
:
: 不要说订婚,就算是婚姻内,都可以构成强歼的。(可能司法实践中比较少出现?)
: 如果没有订婚,如果没有给彩礼,发生这种事就不构成强歼了?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5 Pro 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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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192.222.*
法院手里没有真凭实据不会这么判的。法律和什么彩礼什么仪式没关系。那都是心理活动。
不要认为花钱了就可以任意处置女性,欺压女性。
这次的事件给那些物化女性的人好好上了一课,无论男方还是女方的家庭,还是广大的猥琐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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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117.118.*
处汝膜是否完好,也不是法律上规定的强歼是否成立的要件。
【 在 faqabc 的大作中提到: 】
: 实质不是必要条件。人家cn膜还在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5 Pro 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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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17.192.*
既然全国人民都认为是这样,那你这种挑衅14亿人民的国法的依据又是什么呢?
权利到底还是不是属于全体人民呢?
【 在 defeatyou 的大作中提到: 】
: 啥叫没有逻辑能力
: 这个案子的基础就是国法大于民俗,订婚不等于结婚
: 既然如此,以后谁还给彩礼订婚呢?婚庆公司和婚介所可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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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36.251.*
年轻人、又是初犯,一审讯就撩了
这种事儿老奸巨猾的确实有可能脱罪
【 在 ssteym 的大作中提到: 】
: 意愿这个问题,本来就很主观
: 靠客观证据,那就是女性器官的损害?
:
: ...................
--来自微微水木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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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0.*
你的第一条就不成立
武松被玉兰冤枉的时候开始不承认,后来一顿杀威棒下来,最后还不是承认偷东西了?
【 在 ssteym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了解的情节可能不够充分,可能会最终影响我的判定。但就目前我的认知来看,我认
: 为强歼的事实可能是成立的。
: 1. 他们之间是发生了性行为。这一点男方的录音可以佐证。如果完全没有任何亲密接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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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36.251.*
你的这两条本身就存在逻辑矛盾了
为啥小三就不构成违法
男的和小三发生性行为,本身也违背妇女意愿(原配意愿)了,为什么不认定是qj呢?
这个逻辑成立的话,基本地球上就不存在不是qj的行为了
【 在 ssteym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要讲法律啊
: 强歼案的落实只考虑两个条件:
: 1. 有没有实质发生性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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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36.251.*
拉倒吧 要你这么说 哪来的冤假错案
【 在 freeshierly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院手里没有真凭实据不会这么判的。法律和什么彩礼什么仪式没关系。那都是心理活动。
: 不要认为花钱了就可以任意处置女性,欺压女性。
: 这次的事件给那些物化女性的人好好上了一课,无论男方还是女方的家庭,还是广大的猥琐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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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27.81.*
难得这么理性的帖子
那事后协商加码彩礼,不同意就坐牢
算不算勒索行为?
【 在 ssteym (留下来陪我)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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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了解的情节可能不够充分,可能会最终影响我的判定。但就目前我的认知来看,我认
: 为强歼的事实可能是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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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