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Re: 女子遭强碱后捅死债主被判故意鲨人
粪坑強姧案,女方就是假意配合趁其不备推入粪坑致死的,适用了无限防卫权。
【 在 yangjun0120 的大作中提到: 】
: 假意配合 不就是故意的嘛
--
FROM 114.246.237.*
她就是抬杠。很多例外情形。受到胁迫与14岁以下发生姓关系的也有被认定缺少主观要件而不构成強姧的(主体客体要件,客观要件都具备)。哪能说每句话都要把一切例外可能都说一遍。根本无理取闹。
【 在 shixiangyun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里的不知情是指实施qj的一方不知情
: 因为出现过不满14岁的女孩说自己已经满16了,主动my,导致十几个男性和她发生了关系。所以最高法后来出的这个解释。
: --来自微微水木3.5.17
--
FROM 114.246.237.*
当日报案就行。
【 在 hawk1985718 (一切才刚刚开始) 的大作中提到: 】
: 陕西渭南理发店老板王某因网络渡博欠债,向胡某借款10万元后无力偿还,遭胡某捆绑并胁迫发生sex。次日,王某假意配合,趁胡某不备连捅其3刀致其dead。
: --
:
:
--
FROM 114.247.186.*
我说14以下都是犯罪是错的
没有考虑青梅竹马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你说的啥啊,我说一定例外情况一定免责了么?抬杠自自说自话。
--
FROM 222.129.32.*
哪能说每句话都要把一切例外可能都说一遍。你根本无理取闹。
【 在 S030371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说14以下都是犯罪是错的
: 没有考虑青梅竹马
--
FROM 114.246.237.*
第二天引诱并杀死对方,这也无罪的话,那还要法律干嘛?
如果是个男的引诱女并杀死女的,你会认为男的正当防卫吗?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受害人不是执法者,执法机关工作人员。
--
FROM 123.124.147.*
所谓引诱,是你捏造的,新闻原文没有,新闻原文说的是假意配合。
【 在 scorpionGG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二天引诱并杀死对方,这也无罪的话,那还要法律干嘛?
: 如果是个男的引诱女并杀死女的,你会认为男的正当防卫吗?
--
FROM 114.246.237.*
假意配合 哈哈 可以玩文字游戏是吧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谓引诱,是你捏造的,新闻原文没有,新闻原文说的是假意配合。
--
FROM 123.124.147.*
按照现在的解释
这个必须是正在进行中的qj行为
这才可以
已经结束
哪怕是一瞬间都不行了
【 在 shixiangyun 的大作中提到: 】
: 确实是故意杀人
: 要看量刑
: 这种一般判得轻
--
FROM 111.30.197.*
原文如此。捏造篡改可不是文字游戏。
【 在 scorpionGG 的大作中提到: 】
: 假意配合 哈哈 可以玩文字游戏是吧
--
FROM 114.246.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