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Re: 女子遭强碱后捅死债主被判故意鲨人
就没有以后再打你的当场么?
【 在 FruitNinja 的大作中提到: 】
: 当场报,当场报不了就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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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varez FROM 114.246.237.*
FROM 114.246.237.*
那不也是当场吗?你也知道符合当场的定义,你还问啥?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没有以后再打你的当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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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27.74.*
现在杀一个人很难死刑的
【 在 l19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会,必死刑。欠钱在前,没计杀人,属于有预谋有动机的故意杀人
: 【 在 shixiangyun 的大作中提到: 】
: : 确实是故意杀人
: ...................
--来自微微水木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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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29.133.*
所以,第一次不防卫,不影响后面任何一次防卫呗。你还有啥好说的?
【 在 FruitNinja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不也是当场吗?你也知道符合当场的定义,你还问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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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6.237.*
即便是当时,如果对方已经明确停手停止侵害了(例如对方已经准备离开现场),你这个时候反击都很可能是判防卫过当。
当时你报警是最好选择,而不是第二天故意引诱对方杀死对方。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没有以后再打你的当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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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24.147.*
当场一般不会让她拿到刀。
【 在 hitzjw 的大作中提到: 】
: 主要是次日,当时捅死就是正当防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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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26.147.*
是的,预谋和激情不一样
【 在 shixiangyun 的大作中提到: 】
: 确实是故意杀人
: 要看量刑
: 这种一般判得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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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196.185.*
这种报道都是故意截取片段信息制造话题,根本无讨论的基础。司法讨论,省去部分细节罪责完全可以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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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27.66.*
看具体认定,不应苛求被害人全知全能。昆山龙哥背朝受害人落荒而逃被杀也是正当防卫。
【 在 scorpionGG 的大作中提到: 】
: 即便是当时,如果对方已经明确停手停止侵害了(例如对方已经准备离开现场),你这个时候反击都很可能是判防卫过当。
: 当时你报警是最好选择,而不是第二天故意引诱对方杀死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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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6.237.*
对。法理作为准绳是一致的。以个案事实为依据。
【 在 exj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种报道都是故意截取片段信息制造话题,根本无讨论的基础。司法讨论,省去部分细节罪责完全可以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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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6.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