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武大图书馆这事,说明现在女人作的太多了!
对啊,既然可以当成抗辩理由,那为了规避送达实效争议,有何不可理解?
现有信息,不能证实发生了姓行为,不能排除炫耀本身可能存在捏造夸大。
你可以主张,可以假设,但不能以主张代替事实。比如你可以说,有众多的人认为发笙了姓关系,这就是事实,而不能直接以发笙了姓关系当做事实。如果全凭你主观认为了,就当事实,那么你直接认为裁判结果就可以了,显然这是荒谬的。
【 在 commiimmoc 的大作中提到: 】
: 能不能抗辩当然是法庭认定,这还用说?但我就不能说我的观点吗?如果是这样,那这里都别说了,因为说的都不算,你这属于杠
: 我是按现有的信息,也就是发生了行为,并被拿到网上炫耀,以此来表达保护隐私的观点,至于信息真假,真相是什么,有没有证据支持,那是当事人和法庭的事,与我无关,请不要拿当事人和法庭的标准,来要求一个吃瓜群众,我把这个当成一个案例,而你却入戏太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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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varez FROM 221.216.116.*
FROM 221.216.116.*
你如果学到一定程度就会知道,各种主流要件说,背后法理并不是矛盾的,只是概括不同而已,并不影响性质的认定,谁的观点是通说,也是变化争议的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查出来也不对,不管三要件通说还是四要件通说,早已没有“违法性“要求了。你完全混淆。行为存在过错,损害结果事实,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的联系(不需要直接因果关系)。这是一般的三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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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3.245.75.*
所以你紫微,别人看到了,就是你骚扰猥亵人家了?人家拍你紫微,也是你骚扰猥亵人家了,是么?
【 在 AOC 的大作中提到: 】
: 公共场所的奇怪事儿被人发现,拍下来有啥奇怪
: 你去厕所或者回你家紫薇,别人拍得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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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觉得你奇怪,就可以偷拍你是么?
【 在 AOC 的大作中提到: 】
: 公共场所的奇怪事儿被人发现,拍下来有啥奇怪
: 你去厕所或者回你家紫薇,别人拍得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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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基于现有信息做出我的解读,我一个普通网友,并不觉得我的个人观点能误导谁,而你的目的,我也懂,你只是乐于辩论而已,想方设法反对别人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认为存在误导内容,当然可以指出,你也没有权利干涉,你才该别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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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3.245.75.*
哪一句是假设?
【 在 commiimmoc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说的这一切,也都是假设,因为你也没有掌握证据和事实,我是假设一切都是真的,所以学校侵权,你是在说我不应该假设,应该去找证据,我们这种讨论还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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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图书馆里,别人只要觉得你奇怪就可以偷拍你,说是为了取证你奇怪,是么?
【 在 NiuSongFa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在图书馆自为,别人举报你,你还叫啥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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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问题在于,我们接触的事实都是假设,按我的假设,得出我的观点,你觉得不妥,可以指出来,而不是说我不应该假设,或者假设的不对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真是学法的么?审判监督机制,通过再审程序纠正错误,是事后纠错的救济机制,怎么成了预防?
: 我从未说过审判监督是限制自由裁量啊,是补充纠错机制。你分不清基本语言含义还是怎么?
: 我表达的意思是,自由裁量体现在哪里,是事实认定,而非法律说理。因为民案事实认定不需要唯一排他完整证据链,认为优势即可,不同人观点不一致很正常,就算被二审,再审纠正,出现新的证据证否了,都很难说一审审判员有错误。但是,法理不通,很难出现。你能理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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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认为你在姿魏,你就是在姿魏,是么?
【 在 NiuSongFa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在图书馆自为,别人举报你,你还叫啥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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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说过背后法理矛盾么?但是,行为违法性,已经明确不是侵权责任构成的要件了,你理解么?
【 在 commiimmoc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如果学到一定程度就会知道,各种主流要件说,背后法理并不是矛盾的,只是概括不同而已,并不影响性质的认定,谁的观点是通说,也是变化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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