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武大图书馆这事,说明现在女人作的太多了!
在图书馆这样的公共场所对敏感部位挠痒痒个把小时,这只是觉得奇怪?呵呵
那这样,请你也去图书馆这样“奇怪”一下,你能做到么?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图书馆里,别人只要觉得你奇怪就可以偷拍你,说是为了取证你奇怪,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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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没说你觉得了。我说了存在误导的原因,不需要你认可,不需要你同意我才能说。纠结这个才是莫名其妙。这只是发泄,连辩论都不是。
【 在 commiimmoc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是基于现有信息做出我的解读,我一个普通网友,并不觉得我的个人观点能误导谁,而你的目的,我也懂,你只是乐于辩论而已,想方设法反对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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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这样抠字眼抬杠有意思吗?额,你的意思是,我应该标明,我说的事实是假设,我说的事实是从别人那里听来的,没有证据,大家不要以为我是知情人,更不要把我说的当成最终权威结果
累不累?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啊,既然可以当成抗辩理由,那为了规避送达实效争议,有何不可理解?
: 现有信息,不能证实发生了姓行为,不能排除炫耀本身可能存在捏造夸大。
: 你可以主张,可以假设,但不能以主张代替事实。比如你可以说,有众多的人认为发笙了姓关系,这就是事实,而不能直接以发笙了姓关系当做事实。如果全凭你主观认为了,就当事实,那么你直接认为裁判结果就可以了,显然这是荒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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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行行,以后你去图书馆对敏感部位挠痒痒就是了,别说没机会啊,呵呵。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别人认为你在姿魏,你就是在姿魏,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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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反对假设,反对的是以假设和未经确认的东西当做事实,这很有误导,不利于当事人可能的诉讼。假设就说清楚是假设,没有说的话,不能让人默认你都是依据假设说的不是么?
【 在 commiimmoc 的大作中提到: 】
: 现在的问题在于,我们接触的事实都是假设,按我的假设,得出我的观点,你觉得不妥,可以指出来,而不是说我不应该假设,或者假设的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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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依据你认为,那是依据什么说啥敏感,奇怪?被认为奇怪是个啥罪名?我也认为你奇怪,可以去任何公共空间对着你偷拍么?你觉得奇怪跟人家是在紫微有啥必然关系?
【 在 NiuSongFan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图书馆这样的公共场所对敏感部位挠痒痒个把小时,这只是觉得奇怪?呵呵
: 那这样,请你也去图书馆这样“奇怪”一下,你能做到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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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阶段的学生读书和法考时接触的理论表述,都不尽相同,争论这个没有意义,因为实践操作中依据的是法条和法理,而不是理论表述形式,就像当初犯罪构成赵秉志的四要件和张明楷的三要素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有说过背后法理矛盾么?但是,行为违法性,已经明确不是侵权责任构成的要件了,你理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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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一时不容易确定,所以那个女生耗时两小时拍了好几段视频这不就非常合理了么?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值得这些评价,我又没凭空捏造。你就是缺乏法律常识,人家女生听了你的,会误导人家。你不高兴,和我有啥关系?你咋老活在自己世界里?比如,你让人讨厌也是别人的事,和你无关啊。
: 你开过庭么?审判员,代理人互相说对方缺乏法律常识的多了,有什么问题?审判员喷其他案件审判员的也听过,关键是依据什么说。
【 在 commiimmoc 的大作中提到: 】
: 说句题外话,你的说话方式,我不喜欢,比如:你懂吗?你这是低认知,等等这种擦边人身攻击的词语
: 你如果是个辩手,裁判会允许你这么跟对方说话吗?
: 你如果是个律师,法官会允许你这么发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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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的太多了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不反对假设,反对的是以假设和未经确认的东西当做事实,这很有误导,不利于当事人可能的诉讼。假设就说清楚是假设,没有说的话,不能让人默认你都是依据假设说的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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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辩论是浪费时间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也没说你觉得了。我说了存在误导的原因,不需要你认可,不需要你同意我才能说。纠结这个才是莫名其妙。这只是发泄,连辩论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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